
比喻給對方的報答。《鏡花緣》第三九回:“ 王 兄如将韻學賜教,小弟定贈美號,以為‘投桃之報’。”參見“ 投桃報李 ”。
“投桃之報”是一個漢語成語,其含義和用法可通過以下要點詳細解釋:
成語釋義
指對他人給予的恩惠或禮物進行回報,比喻禮尚往來、相互贈答的行為。核心含義是表達感恩與回饋的社交禮儀。
出處與演變
源自《詩經·大雅·抑》中的“投我以桃,報之以李”,原句強調以桃李相贈的互惠關系。後衍生出“投桃之報”這一固定表達,成為“投桃報李”的同源成語,但更側重單方面的報答。
用法與示例
通常作賓語,用于正式或文學性語境。例如清代李汝珍《鏡花緣》第三十九回:“王兄如将韻學賜教,小弟定贈美號,以為‘投桃之報’。”
相關延伸
使用場景
適合表達對他人幫助、饋贈的感激與回應,常見于書面語或正式交流中,如書信、緻辭等場合。
若需更多例句或曆史文獻中的具體應用,可參考《鏡花緣》或《詩經》相關注解。
投桃之報是指投善舉可以得到好報,也可以用來形容惡人做了壞事,最後得到了應有的報應。
投桃之報這個詞共有5個部首,分别是手部首(扌)、木部首(木)、口部首(口)、豆部首(豆)、竹部首(⺮)。它的總筆畫數為17。
《投桃之報》一詞最初出自《莊子·養生主》篇中。其中寫道:“澤于兖、惟田惟畎、惟囿惟患;澤于淇、惟魚惟鼈、圖難于鼓腹;澤于潛、惟桂惟柏、束筐句踐。有桃者慕往受者,死于東臯之午。”意為投桃養得報,購桃者卻死在東臯桃嶺之中。
《投桃之報》的繁體字為「投桃之報」。
在古代,漢字的寫法與現在略有不同。《投桃之報》在古時候的寫法為「投桃之報」。
1. 他平時對别人都很好,所以得到了投桃之報。
2. 那個壞人做了那麼多傷害别人的事,最後終于得到了投桃之報。
投喂、報答、惡報、善果
因果報應、因果律、因果關系
因果未報、善有善報、惡有惡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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