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代喪禮,十六歲至十九歲死亡為“長殤”。《儀禮·喪服》:“年十九至十六為長殤,十五至十二為中殤,十一至八歲為下殤,不滿八歲以下,皆為無服之殤。”
長殇是古代喪服制度中的特定稱謂,專指為16歲至19歲去世者所服的喪禮等級,屬于“殇”的細分範疇。其核心含義與禮儀規範如下:
“長殇”指未成年而夭折者中年齡較長的一類。《儀禮·喪服》明确劃分:“年十九至十六為長殇”,即逝者年齡在16歲至19歲(含虛歲)之間。此分類源于周代喪禮,體現了古代對生命不同階段的精細區分。
“長殇”概念植根于儒家“分齡定禮”的倫理觀。《禮記·檀弓上》強調:“幼名,冠字,五十以伯仲”,未成年者未行冠禮,故喪禮降等,反映古代社會對“成人身份”的重視及對夭折者的特殊哀憫。
權威參考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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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殇”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在不同語境下有所差異,主要解釋如下:
長殇(拼音:cháng shāng)指古代喪禮中,對16歲至19歲去世者的特定稱謂。這一劃分源自《儀禮·喪服》的記載,用于區分不同年齡段的喪服制度。
年齡劃分依據
根據《儀禮·喪服》規定:
文化背景
古代喪禮通過年齡細分體現對逝者的尊重程度,長殇作為“殇”的最高年齡階段,需按禮制着喪服,但規格低于成年人的喪儀。
部分現代資料(如)提到“長殇”可引申為長期悲痛的比喻義,但此用法缺乏權威文獻佐證,建議以古代喪禮原義為主。
如需了解完整分類或喪服制度細節,可參考《儀禮》原文或相關曆史研究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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