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祭祀擇士而舉行的射禮。《周禮·天官·司裘》:“王大射,則共虎侯、熊侯、豹侯,設其鵠;諸侯則共熊侯、豹侯;卿大夫則共麋侯,皆設其鵠。” 鄭玄 注:“大射者,為祭祀射。王将有郊廟之事,以射擇諸侯及羣臣與邦國所貢之士可以與祭者……而中多者得與於祭。”《後漢書·陳敬王羨傳》:“ 鈞 立,多為不法,遂行天子大射禮。” 李賢 注:“天子将祭,擇士而祭,謂之大射。”
大射是中國古代周代禮儀制度中的重要組成部分,特指為祭祀活動選拔人才而舉行的射箭儀式。《周禮·夏官·射人》記載:“掌國之三公、孤、卿、大夫之位……以射法治射儀”,明确了大射禮的規範性和政治意義。其核心特征包括:
定義與性質
大射是周代“五禮”中“嘉禮”的一類,專指諸侯與卿大夫在祭祀前通過射箭比賽選拔參與者的禮儀活動。《儀禮·大射》詳細描述了其流程,包括設靶、奏樂、射箭等環節,強調“射以觀德”的倫理教化功能。
曆史背景與功能
根據《禮記·射義》,大射禮起源于軍事訓練,後演變為兼具人才選拔和道德考核的儀式。參與者需展現“内志正、外體直”的修養,射箭成績與德行共同決定其在祭祀中的角色。
儀式流程
大射禮分為“三番射”,每輪射箭伴隨不同的音樂節奏,如《詩經·召南》中的《驺虞》。射箭者需按等級使用不同材質的弓(如諸侯用雕弓,士用木弓),體現禮制等級。
文獻記載與考證
《漢語大詞典》釋“大射”為“周代天子或諸侯祭祀前與群臣習射之禮”,并引鄭玄注《周禮》強調其“明尊卑、辨賢能”的社會意義。清代學者淩廷堪在《禮經釋例》中亦對其儀節進行了系統考據。
“大射”是古代中國禮儀活動中的一種射禮,主要用于祭祀前選拔參與祭祀的士人。以下是詳細解釋:
定義與核心功能
大射是為祭祀擇士而舉行的射箭儀式,屬于周代“五禮”中的嘉禮範疇。其核心目的是通過射箭技藝考核,選拔諸侯、群臣及各地貢士中德行與技藝兼備者參與祭祀活動()。
曆史背景與流程
根據《周禮》記載,大射由周天子主持,不同等級參與者使用不同箭靶(侯):天子用虎侯、熊侯、豹侯,諸侯用熊侯、豹侯,卿大夫用麋侯。射箭成績優異者方可獲得祭祀資格()。
功能演變與文化意義
除選拔功能外,大射還兼具軍事訓練和道德教化作用。如《後漢書》記載,漢代仍沿用此禮制。墨子學派曾評價其“尚賢”“右鬼”,體現了古代禮制中技藝與德行并重的思想()。
延伸應用
部分文獻提到“大射”在彈道學中的引申用法,指通過優化彈道參數實現最大射程,但此屬現代術語的借用,與古義無直接關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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