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祭祀择士而举行的射礼。《周礼·天官·司裘》:“王大射,则共虎侯、熊侯、豹侯,设其鵠;诸侯则共熊侯、豹侯;卿大夫则共麋侯,皆设其鵠。” 郑玄 注:“大射者,为祭祀射。王将有郊庙之事,以射择诸侯及羣臣与邦国所贡之士可以与祭者……而中多者得与於祭。”《后汉书·陈敬王羡传》:“ 钧 立,多为不法,遂行天子大射礼。” 李贤 注:“天子将祭,择士而祭,谓之大射。”
大射是中国古代周代礼仪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特指为祭祀活动选拔人才而举行的射箭仪式。《周礼·夏官·射人》记载:“掌国之三公、孤、卿、大夫之位……以射法治射仪”,明确了大射礼的规范性和政治意义。其核心特征包括:
定义与性质
大射是周代“五礼”中“嘉礼”的一类,专指诸侯与卿大夫在祭祀前通过射箭比赛选拔参与者的礼仪活动。《仪礼·大射》详细描述了其流程,包括设靶、奏乐、射箭等环节,强调“射以观德”的伦理教化功能。
历史背景与功能
根据《礼记·射义》,大射礼起源于军事训练,后演变为兼具人才选拔和道德考核的仪式。参与者需展现“内志正、外体直”的修养,射箭成绩与德行共同决定其在祭祀中的角色。
仪式流程
大射礼分为“三番射”,每轮射箭伴随不同的音乐节奏,如《诗经·召南》中的《驺虞》。射箭者需按等级使用不同材质的弓(如诸侯用雕弓,士用木弓),体现礼制等级。
文献记载与考证
《汉语大词典》释“大射”为“周代天子或诸侯祭祀前与群臣习射之礼”,并引郑玄注《周礼》强调其“明尊卑、辨贤能”的社会意义。清代学者凌廷堪在《礼经释例》中亦对其仪节进行了系统考据。
“大射”是古代中国礼仪活动中的一种射礼,主要用于祭祀前选拔参与祭祀的士人。以下是详细解释:
定义与核心功能
大射是为祭祀择士而举行的射箭仪式,属于周代“五礼”中的嘉礼范畴。其核心目的是通过射箭技艺考核,选拔诸侯、群臣及各地贡士中德行与技艺兼备者参与祭祀活动()。
历史背景与流程
根据《周礼》记载,大射由周天子主持,不同等级参与者使用不同箭靶(侯):天子用虎侯、熊侯、豹侯,诸侯用熊侯、豹侯,卿大夫用麋侯。射箭成绩优异者方可获得祭祀资格()。
功能演变与文化意义
除选拔功能外,大射还兼具军事训练和道德教化作用。如《后汉书》记载,汉代仍沿用此礼制。墨子学派曾评价其“尚贤”“右鬼”,体现了古代礼制中技艺与德行并重的思想()。
延伸应用
部分文献提到“大射”在弹道学中的引申用法,指通过优化弹道参数实现最大射程,但此属现代术语的借用,与古义无直接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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