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見“ 格殺勿論 ”。
“格殺無論”是一個漢語成語,其含義和用法如下:
指将拒捕、行兇或違反禁令的人當場擊斃,且不以殺人罪論處。該詞強調在特定情況下(如維護治安、執行禁令時),執法者可直接采取極端手段。
該詞出自郭沫若《中國史稿》第五編第三章第三節,原文為:“清政府以‘格殺無論’對付人民,人民也以‘格殺無論’對待賣國賊。”。這一表述反映了特定曆史時期的法律觀念。
其标準現代漢語形式為“格殺勿論”,兩者含義相同。“格殺勿論”更符合現代用法規範,而“格殺無論”可能是曆史文獻中的變體或筆誤。
需注意“格殺無論”與“格殺勿論”的用詞差異,後者為規範成語,常見于現代詞典解釋。
建議在正式場合使用“格殺勿論”,避免混淆。
格殺無論是一個成語,也是一個詞語,常用于形容不分輕重緩急地全部殺掉,無論才能、能力、背景等因素如何,都毫不留情地處死。該詞源自古代死刑處決法
格殺無論這個詞可以拆分為:
- 部首:木、殳、無、刀
- 筆畫:10畫
《格殺無論》一詞最早出現在《戰國策·魏策》中,意為對待罪犯的懲罰不分重輕,無論仗義與否都會被殺害。
繁體字為「格殺無論」。
在古代漢字中,「格殺無論」的寫法為:「格梨無輪」。
1. 此人作惡多端,罪無可恕,應當格殺無論。
2. 在這個獨裁政權下,不同意見者往往被格殺無論。
組詞可以使用「格殺無論」搭配其他詞彙來構成新的詞語,例如:
- 格殺勿論:意為無論别人說什麼,我堅持自己的觀點。
- 情同手足:意為情同兄弟,形容感情深厚。
- 殺身成仁:意為為了達到偉大的目标,不惜舍棄自己的生命。
近義詞有「鞭屍」、「斬屍」。
反義詞有「手下留情」、「手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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