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史記·陳丞相世家》載, 绛侯 、 灌嬰 等鹹讒 陳平 曰:臣聞 平 居家時,盜其嫂;臣聞 平 受諸将金,金多者得善處,金少者得惡處。于是 漢王 疑之。後遂以“盜嫂受金”為因小眚而遭讒被疑的典實。《三國志·魏志·武帝紀》:“今天下得無有被褐懷玉而釣于 渭 濱者乎?又得無盜嫂受金而未遇 無知 者乎?”
“盜嫂受金”是一個漢語成語,其含義和背景可綜合如下:
源自《史記·陳丞相世家》:
漢初将領绛侯(周勃)、灌嬰等人曾向劉邦誣告陳平,稱他“居家時私通嫂子”(盜嫂)且“收受将領賄賂,根據金額多少區别對待”(受金)。劉邦因此懷疑陳平,但最終采納了魏無知的建議,繼續重用陳平。後以“盜嫂受金”比喻因小過遭讒被疑的境遇。
《三國志·魏志·武帝紀》:“今天下得無有被褐懷玉而釣于渭濱者乎?又得無盜嫂受金而未遇無知者乎?”
(此處曹操借典故表達對人才的寬容,認為即使有瑕疵也應重用。)
該成語的争議點在于“盜嫂”的真實性。據《史記》記載,陳平兄長早亡,他因家貧寄居兄長家,可能因與嫂子關系親近引發誤解,但無确鑿證據表明其行為不端。
如需進一步了解典故背景,可參考《史記·陳丞相世家》原文或權威曆史解析。
《盜嫂受金》是一個成語,意思是指一個人盜竊了他人的財物,卻反而被人賞賜一些財物或受到好處的情況。這個成語用來比喻壞人行惡卻得到了好的回報。
《盜嫂受金》的拆分部首和筆畫如下:
《盜嫂受金》最早出現在《晉書·劉毅傳》中,描述了劉毅盜取了嫂子的財物後受到了榮華富貴的賞賜。這個成語形成後,被廣泛用于比喻不勞而獲、作惡得福的人。
《盜嫂受金》的繁體字為「盜嫂受金」。
在古時候,漢字的寫法經曆過一些變化。《盜嫂受金》的古時候漢字寫法可能與現代有所不同,但其基本含義和用法保持一緻。
1. 他原本是一個竊賊,但最後竟然盜嫂受金,成了富翁。
2. 那些作惡多端的人可能在短暫得利後盜嫂受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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