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提取屍棺。 清 黃六鴻 《福惠全書·莅任·禀帖贅說》:“弔棺開驗,動須旬月。”
“吊棺”是中國古代一種獨特的喪葬形式,指将棺木懸置于懸崖洞穴或人工架設的木樁上的葬俗,又稱“懸棺葬”。這一習俗多見于長江流域及以南地區,與百越、濮、僚等古代民族密切相關。其核心特征是通過特殊方式将棺木安置于難以觸及的高處,既體現對祖先的崇敬,又蘊含“高葬為吉”的原始信仰。
從文化内涵分析,吊棺習俗包含三重象征意義:其一,表達族群對自然力量的崇拜,《中國懸棺葬》指出,古人認為懸崖接近天神,可助靈魂升天;其二,顯示社會等級差異,福建武夷山船棺中發現的精美絲織品印證了墓主特殊身份;其三,包含水文崇拜元素,三峽地區懸棺多朝向江河,反映傍水而居族群的生死觀。
考古發現顯示,該葬俗存續時間跨越商周至明清,地域分布呈現三大中心區:福建武夷山脈、江西龍虎山和四川珙縣。其中武夷山白岩洞船棺經碳14測定距今3400餘年,使用整木鑿成的船形棺具,佐證了《武夷山志》中“架壑船棺”的文獻記載。民族學研究顯示,現存懸棺多屬僰人、畲族等南方少數民族文化遺産,其安置技術涉及絞車升降、棧道鋪設等古代工程技術。
“吊棺”是一個古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在清代文獻中較為明确,以下是詳細解釋:
吊棺(拼音:diào guān)指提取屍棺,即從地下或存放處取出棺材進行查驗或處理。該詞主要用于司法或官方文書中,描述開棺驗屍的流程。
出自清代黃六鴻《福惠全書·莅任·禀帖贅說》:“弔棺開驗,動須旬月。”
意為:提取屍棺并開棺查驗,整個過程常需十天到一個月。此操作多用于古代案件調查中,涉及屍檢或案件複核。
該詞屬于曆史司法術語,常見于清代官方文書,現代已極少使用。需注意與懸棺葬(将棺木懸挂于崖壁的喪葬習俗)區分,二者含義不同。
若需進一步了解古代司法流程,可參考《福惠全書》原文或清代刑案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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