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生活在窮困之中。《論語·裡仁》:“子曰:‘不仁者,不可以久處約。’” 朱熹 集注:“約,窮困也。” 漢 蔡邕 《玄文先生李休碑》:“處約不戚,聞寵不欣。” 南朝 梁 沉約 《懷舊詩·傷胡諧之》:“處約志不渝,接廣情無忤。”
(2).根據約定。《韓非子·八奸》:“為人臣者,事公子側室以音聲子女,收大臣廷吏以辭言,處約言事,事成則進爵益祿,以勸其心,使犯其主。” 陳奇猷 集釋:“循約而行謂之處約……謂循其約言事,事成可進爵益祿,以此勸大臣廷吏之心,使幹犯其主。”
處約是一個具有古典色彩的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指“處于簡樸節儉的狀态”或“安于簡約的生活境遇”。從構詞角度分析,“處”為動詞,意為居處、對待;“約”為形容詞,指儉省、節制,二者組合形成對待物質生活的态度表達。
該詞最早可追溯至先秦典籍,《論語·裡仁》中“不仁者不可以久處約”即強調道德修養與生活态度的關聯性。曆代注疏家如朱熹在《四書章句集注》中闡釋:“約者,窮困也。久約則為非矣”,揭示出詞義中蘊含的安貧守道思想(來源:《漢語大詞典》)。
在語義流變過程中,“處約”逐漸衍生出兩層内涵:其一指客觀物質條件的簡樸狀态,如《後漢書·馬援傳》載“處約不易,居喪盡哀”;其二指主觀選擇的生活态度,如宋代文人在詩文中常用以表達淡泊名利的價值取向(來源:《古漢語常用字字典》)。
現代語境中該詞雖不常見于口語,但在文史研究領域仍具生命力。學者研究古代士人精神史時,常以“處約精神”概括傳統知識分子的清儉品格,相關論述可見于《中國古代文化常識》等權威著作(來源: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
“處約”是一個漢語詞語,拼音為chǔ yuē,具有以下兩層核心含義:
如需更詳細例句或古籍原文,可參考《論語》《韓非子》等文獻,或通過權威詞典進一步查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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