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恢複糾正。《唐律疏議·戶婚中·以妻為妾》:“諸以妻為妾,以婢為妻者,徒二年;以妾及客女為妻,以婢為妾者,徒一年半,各還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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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依據:
“還正”是一個古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為恢複糾正,主要用于法律或制度層面的調整。以下是詳細解釋:
基本釋義
指通過法律手段或規範将錯誤狀态恢複到原本正确的位置。例如《唐律疏議》規定,若有人違反妻妾等級制度(如“以妻為妾”或“以婢為妻”),除處以徒刑外,還需“各還正之”,即強制恢複其原本的合法身份。
用法與語境
曆史背景
該詞常見于唐代法律條文,反映了當時對社會等級和家庭倫理的嚴格規範,強調通過刑罰與糾正措施維護秩序。
近義與關聯詞
“還正”是古代法律術語,側重通過強制手段恢複事物的正當性,現代使用較少,多見于曆史文獻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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