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恢複糾正。《唐律疏議·戶婚中·以妻為妾》:“諸以妻為妾,以婢為妻者,徒二年;以妾及客女為妻,以婢為妾者,徒一年半,各還正之。”
“還正”是一個古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為恢複糾正,主要用于法律或制度層面的調整。以下是詳細解釋:
基本釋義
指通過法律手段或規範将錯誤狀态恢複到原本正确的位置。例如《唐律疏議》規定,若有人違反妻妾等級制度(如“以妻為妾”或“以婢為妻”),除處以徒刑外,還需“各還正之”,即強制恢複其原本的合法身份。
用法與語境
曆史背景
該詞常見于唐代法律條文,反映了當時對社會等級和家庭倫理的嚴格規範,強調通過刑罰與糾正措施維護秩序。
近義與關聯詞
“還正”是古代法律術語,側重通過強制手段恢複事物的正當性,現代使用較少,多見于曆史文獻研究。
《還正》可以分解為兩個詞:“還”和“正”。其中,“還”是動詞,表示歸還、回想、甄别等意思;“正”在這裡是形容詞,表示正确、端正、準确等意思。因此,“還正”指的是歸還并使之正确、端正、準确。
《還正》中,“還”的部首是“辵”(辶),表示走的意思;“正”的部首是“止”,表示站立的意思。在筆畫上,“還”有8畫,“正”有5畫。
《還正》在古代漢語中并不常用,出現的頻率較低。它的來源可能是由于“還”的表示歸還和“正”的表示正确、端正的意義進行了組合,用于形容歸還并使之正确、端正、準确。
《還正》的繁體字為「還正」。
古時候的《還正》在字形上可能有所不同,但基本的意義和用法與現代相同。
1. 他意識到自己犯了錯誤,立即想要還正過來。
2. 我需要還正那本書給圖書館。
還款、還原、正直、正确、正常等。
歸還、返還、交還。
借走、取走、拿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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