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生活在穷困之中。《论语·里仁》:“子曰:‘不仁者,不可以久处约。’” 朱熹 集注:“约,穷困也。” 汉 蔡邕 《玄文先生李休碑》:“处约不戚,闻宠不欣。” 南朝 梁 沉约 《怀旧诗·伤胡谐之》:“处约志不渝,接广情无忤。”
(2).根据约定。《韩非子·八奸》:“为人臣者,事公子侧室以音声子女,收大臣廷吏以辞言,处约言事,事成则进爵益禄,以劝其心,使犯其主。” 陈奇猷 集释:“循约而行谓之处约……谓循其约言事,事成可进爵益禄,以此劝大臣廷吏之心,使干犯其主。”
处约是一个具有古典色彩的汉语词汇,其核心含义指“处于简朴节俭的状态”或“安于简约的生活境遇”。从构词角度分析,“处”为动词,意为居处、对待;“约”为形容词,指俭省、节制,二者组合形成对待物质生活的态度表达。
该词最早可追溯至先秦典籍,《论语·里仁》中“不仁者不可以久处约”即强调道德修养与生活态度的关联性。历代注疏家如朱熹在《四书章句集注》中阐释:“约者,穷困也。久约则为非矣”,揭示出词义中蕴含的安贫守道思想(来源:《汉语大词典》)。
在语义流变过程中,“处约”逐渐衍生出两层内涵:其一指客观物质条件的简朴状态,如《后汉书·马援传》载“处约不易,居丧尽哀”;其二指主观选择的生活态度,如宋代文人在诗文中常用以表达淡泊名利的价值取向(来源:《古汉语常用字字典》)。
现代语境中该词虽不常见于口语,但在文史研究领域仍具生命力。学者研究古代士人精神史时,常以“处约精神”概括传统知识分子的清俭品格,相关论述可见于《中国古代文化常识》等权威著作(来源: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
“处约”是一个汉语词语,拼音为chǔ yuē,具有以下两层核心含义:
如需更详细例句或古籍原文,可参考《论语》《韩非子》等文献,或通过权威词典进一步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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