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總理國政之官。《書·舜典》:“納于百揆,百揆時叙。” 蔡沉 集傳:“百揆者,揆度庶政之官,惟 唐 虞 有之,猶 周 之冢宰也。”《舊唐書·代宗紀》:“ 唐 虞 之際,内有百揆,庶政惟和。” 宋 王安石 《夔說》:“将有治于天下,則可以無相乎,故命 禹 以宅百揆也。” 明 張居正 《贈畢石庵宰朝邑叙》:“昔者 帝舜 起匹夫,攝百揆。及為天子,闢四門,明四目,達四聰,好問,好察邇言。”
(2).指各種政務。《後漢書·張衡傳》:“百揆允當,庶績鹹熙。”《舊唐書·盧杞傳》:“ 吉州 長史 盧杞 ,外矯儉簡,内藏奸邪,三年擅權,百揆失序,惡直丑正,亂國殄人。”《資治通鑒·唐代宗永泰元年》:“ 長安 城中白晝椎剽,吏不敢詰,官亂職廢,将堕卒暴,百揆隳剌,如沸粥紛麻。” 胡三省 注:“ 唐 虞 有百揆之官。 孔安國 曰:揆,度也。度百事,總百官。此所謂百揆,蓋言百官之事也。”
(3).百官。 南朝 宋 劉義慶 《世說新語·賞譽》:“ 桓公 ( 桓溫 )語 嘉賓 ( 郗超 ):‘ 阿源 ( 殷浩 )有德有言,向使作令僕,足以儀刑百揆,朝廷用違其才耳!’”《新唐書·高祖紀》:“戊辰, 隋帝 ( 楊侑 )進 唐王 ( 李淵 )位相國,總百揆,備九錫。” 清 俞正燮 《癸巳類稿·與成君瓘書》:“雲‘嗣王’,謂五年 太子晃 ( 拓跋晃 )副理萬機,總統百揆也。” 何啟 胡禮垣 《新政論議》:“吾故首則曰,擇百揆以協同寅。”
“百揆”是古代漢語中的複合詞,其含義可從以下三個層面詳細解析:
總理國政的官職
源自上古時期,最初指負責統籌國家政務的最高官員,相當于後世的宰相或冢宰。《尚書·舜典》記載“納于百揆,百揆時叙”,蔡沉注解為“揆度庶政之官,惟唐虞有之,猶周之冢宰也”。此職位多見于堯舜時代,後世文獻如《舊唐書》也沿用這一含義。
代指各類政務
引申為對國家事務的全面管理,例如《後漢書·張衡傳》提到“百揆允當,庶績鹹熙”,指政務處理得當。《資治通鑒》中“百揆隳剌”則形容政務混亂。
泛指百官或朝廷機構
南朝劉義慶《世說新語》以“儀刑百揆”指規範百官行為,擴展為朝廷官員的統稱。
“百揆”在不同語境中可指官職、政務或百官,其内涵隨曆史發展逐漸擴展,成為古代政治文化的重要詞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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