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蓄意隱瞞。 明 沉德符 《野獲編補遺·玩具·秦玺始末》:“若 楊桓 曲諱 後唐 潞王 焚璽之事,遂直以 宋 元符 所獻者當之,傅會以實其事。”
(2).指曲意加以掩飾。 ********* 《民彜與政治》:“吾人追究作俑之罪,《春秋》之義,責備賢者,雖以 子輿氏 闡明民政之功,而亦不能為之曲諱矣。”
“曲諱”是一個具有特定文化内涵的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在于通過委婉、曲折的方式避諱或隱瞞某些事實,尤其常見于古代對尊長、賢者或敏感事件的書寫與言談中。以下從詞典釋義角度詳細解析:
委婉避諱
指不直接陳述事實,采用含蓄、迂回的表達方式以避開忌諱的字眼或内容。這源于中國古代“為尊者諱,為親者諱,為賢者諱”的禮制傳統,要求對地位尊崇者、親屬或賢人的過失、隱私等予以回避或修飾。例如史書中對君主過失常以“曲筆”記載,即屬“曲諱”的實踐。
隱晦掩飾
引申為刻意掩蓋真相,通過曲折的言辭或行為隱藏不宜公開的信息。如《春秋公羊傳·闵公元年》何休注提及“諱而不直言”,即通過語言技巧實現“曲諱”,避免觸犯禮法或引發争議。
與“曲筆”的關聯
“曲諱”常與“曲筆”并用,後者特指史官在記載曆史時因避諱而采用的委婉筆法。二者均強調通過語言藝術實現避忌,但“曲諱”更側重動機(避諱目的),“曲筆”側重手段(書寫方式)。
文化倫理基礎
其思想根源可追溯至儒家倫理。《論語·子路》載“父為子隱,子為父隱”,體現親親相隱的原則,後世發展為通過“曲諱”維護倫理秩序與社會和諧。
《康熙字典》釋“諱”
引《說文解字》:“諱,誋也”,釋義為忌言;并收錄“曲諱”相關用法,強調“隱也,避也”。(來源:國學大師-康熙字典)
《春秋公羊傳》注疏
何休在注解中多次闡釋“曲諱”原則,如“諱國惡,禮也”,說明為避國恥而采用迂回記述。(來源:中華書局《十三經注疏》電子版)
現代辭書佐證
《漢語大詞典》将“曲諱”釋為“曲意隱諱”,舉例清代章學誠《文史通義》中“諱者,隱也”,揭示其與史書編纂傳統的關聯。(來源:漢典)
《後漢書·臧洪傳》載:“(曹操)殺貴妃,曲諱 其事。”
此處指曹操殺害董貴人後,史官為避其權勢而隱晦記載,是“曲諱”的典型用例。
“曲諱”深刻體現了漢語中對禮制、倫理與社會關系的語言調適,既是古代修辭策略,也是文化心理的映射。需注意其與現代“隱瞞”的區别:前者受禮法約束,後者則可能出于主觀惡意。
“曲諱”是一個漢語詞語,拼音為qǔ huì,主要包含以下兩層含義:
蓄意隱瞞
指故意隱藏真相或事實,不對外公開。例如在曆史事件中,有人可能刻意掩蓋某些細節以達到特定目的。
例句:明代沈德符在《野獲編補遺》中提到,楊桓“曲諱後唐潞王焚璽之事”,即刻意隱瞞潞王毀壞玉玺的史實。
曲意加以掩飾
指通過迂回或委婉的方式掩蓋真相,可能出于維護名譽、逃避責任等動機。
例句:李大钊在《民彜與政治》中批評子輿氏(孟子)雖功績顯著,但對其某些行為“不能為之曲諱”,即無法為其掩飾。
與“曲諱”相關的詞彙包括“諱兵畏刑”“諱惡不悛”等,均含有“隱瞞、避諱”之意。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文獻案例或曆史背景,可參考漢典等權威來源(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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