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樂器名。《說文·竹部》:“箛,吹鞭也。” 宋 程大昌 《演繁露·吹鞭》:“以竹為鞭,中空可吹,故曰吹鞭也……今行陳間皆有笛,即古吹鞭之制也。”
吹鞭是古代一種由北方遊牧民族創制的吹奏樂器,屬簡易管樂器類,其名稱源于其形制與演奏方式。以下從漢語詞典釋義角度分項詳解:
指通過口腔氣流激發樂器發聲的演奏方式。《說文解字》釋:“吹,噓也。從口從欠。” 即通過口部呼氣發聲。
本指驅策牲畜的革制工具,此處借指細長管狀器物。《釋名·釋兵》載:“鞭,編也,編革為之。” 因吹鞭形似短鞭,故以“鞭”為名。
以竹、木或骨制成中空短管,長約20-30厘米,管身常開3-6個音孔,一端為吹口。其形制類似縮短的豎笛,但因便攜性高,更適于騎射時使用。
初為匈奴、鮮卑等遊牧民族所用,漢代傳入中原。《漢書·禮樂志》載“鼓吹曲”所用樂器包含“吹鞭之屬”,印證其納入漢代軍樂系統。考古發現如内蒙古赤峰出土的骨制吹管(約公元前3世紀),形制與文獻記載吻合。
多用于牧群信號傳遞、行軍號令及儀式音樂。北宋陳旸《樂書》稱:“吹鞭,胡俗也,蓋笳類也……騎吹所用。” 說明其兼具實用性與禮樂功能。
吹鞭被視為“胡笳”的雛形或變體。《樂府詩集》引《晉書》注:“胡笳,卷蘆葉為笳,形似鞭。” 兩者皆屬邊棱音氣鳴樂器,但吹鞭材質更堅固,音色較尖銳。
唐代後逐漸被觱篥(管子)取代,但其形制在部分北方民族中仍有留存,如滿族“菲察克”(口哨式吹管)仍保留開孔吹奏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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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吹鞭”是一個古代樂器名詞,具體含義及背景如下:
吹鞭是古代的一種邊棱音氣鳴樂器,竹制結構,外形類似馬鞭,但内部中空可吹奏。它兼具“策馬”和“吹奏”兩種功能,常用于行軍或儀式場景中,便于攜帶。
吹鞭的設計反映了古代軍事與藝術的結合,通過簡化攜帶物品滿足行軍需求,同時保留音樂表達的功能。
如需更深入的文獻考證,可參考《說文解字》及宋代《演繁露》等古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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