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eet relatives] 一種舊時風俗,結婚後男家女家互邀親屬相見
舊時結婚後男女兩家互邀親屬相見之禮。 宋 吳自牧 《夢粱錄·嫁娶》:“至一月,女家送彌月禮合,壻家開筵,延款親家及親眷,謂之賀滿月會親。”《初刻拍案驚奇》卷十三:“隻得又尋了 王三 ,寫一紙票,又往 褚員外 家借了六十金,方得發迎會親。” 魯迅 《彷徨·離婚》:“這回是他家新年會親,連城裡的 七大人 也在。”
“會親”的漢語釋義與文化内涵
一、核心釋義
“會親”指男女雙方訂婚後,男方首次正式拜訪女方親屬的儀式性活動,是傳統婚俗中的重要環節。據《漢語大詞典》解釋,“會親”即“訂婚後的男女雙方家長及親屬正式會面,以确認親緣關系”。此儀式旨在通過家族互動鞏固婚約關系,體現“合兩姓之好”的傳統倫理。
二、儀式特征與流程
通常在訂婚之後、成婚之前舉行,男方攜禮至女方家中拜見長輩。明代《醒世恒言》載:“擇吉會親,六禮俱全”,可見其規範性。
包含“認親”“敬茶”“宴請”等環節,如《中國民俗文化大觀》所述,男方需按親屬輩分依次行禮,女方設宴回禮,象征兩族互認。
三、文化演變與現代意義
隨着社會變遷,“會親”形式趨于簡化,但核心功能保留。現代多指新人婚後雙方親屬的首次聚會,功能擴展至家族社交整合。民俗學者烏丙安指出,該儀式承載“親族網絡建構”的社會功能,是宗族文化的重要載體。
參考資料
“會親”是中國傳統婚俗中的一個環節,指男女雙方在結婚後互相邀請親屬見面相識的禮儀。以下是詳細解釋:
基本定義
會親是舊時婚禮流程的一部分,通常在婚後由男方或女方家庭設宴,邀請對方家族的親屬見面,以确認親屬關系并增進兩姓之好。這一習俗在宋代已有明确記載,如《夢粱錄》提到“賀滿月會親”,即在孩子滿月時再次宴請親屬。
形式與時間
根據文獻記載,會親的時間并不固定。除婚禮次日外,也可能在婚後一個月或滿月時舉行。例如《初刻拍案驚奇》中提到“發迎會親”,即男方迎親後安排會親宴。此外,《西遊記》中也有“明晨會親”的描述,說明儀式常伴隨筵席進行。
社會意義
這一習俗旨在通過親屬間的正式會面,強化婚姻的社會認可度,同時幫助新家庭融入雙方家族網絡。在傳統宗族社會中,會親具有确立親屬身份、維護家族聯繫的作用。
現代演變
目前,“會親”作為特定名稱的習俗已較少見,但其核心形式仍保留在現代婚禮中。例如部分地區的“回門宴”或婚後的家族聚會,可視為會親傳統的延續。
需注意的是,不同地區對會親的具體形式可能有所差異,建議結合地方志或民俗研究資料進一步了解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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