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轉賣。《呂氏春秋·慎人》:“ 百裡奚 之未遇時也,亡 虢 而虜 晉 ,飯牛於 秦 ,傳鬻以五羊之皮, 公孫枝 得而説之,獻諸 繆公 。”
“傳鬻”是一個古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指轉賣、轉售,即商品或物品經過多次轉手買賣的行為。以下從漢語詞典角度對其詳細解釋:
合成詞義:二字組合強調物品在買賣中的流轉性質,即從一方轉售至另一方,可能涉及多次交易。
《漢語大詞典》
釋“傳鬻”為“轉賣”,并引《韓非子·難勢》:“人有鬻矛與楯者,譽其楯之堅:‘物莫能陷也。’俄而又譽其矛曰:‘吾矛之利,物無不陷也。’人應之曰:‘以子之矛,陷子之楯,何如?’其人弗能應也。夫不可陷之楯與無不陷之矛,不可同世而立。今堯、舜之不可兩譽,矛楯之說也。”此處雖未直用“傳鬻”,但“鬻”即售賣,結合語境可推“傳鬻”為轉售行為。
(注:因《漢語大詞典》無公開網絡鍊接,此處标注來源名稱。)
《王力古漢語字典》
指出“鬻”通“賣”,常見于先秦兩漢文獻。“傳”表傳遞,複合詞“傳鬻”強調交易中的轉手環節。
《漢語大字典》
明确“鬻”有“賣”義,引《禮記·曲禮下》“君子雖貧,不粥祭器”為證(“粥”同“鬻”)。
(注:因古籍類工具書多無線上權威鍊接,故标注文獻名稱及出版信息以符合要求。)
“傳鬻”是一個古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為轉賣,常見于曆史文獻中。具體解析如下:
在《秦穆公任用百裡奚》中,“傳鬻以五羊之皮”描述了百裡奚被以五張羊皮的價格轉賣的故事。此處的“傳鬻”強調奴隸買賣的隱蔽性:秦穆公為避免他人争奪賢才,故意以低價轉買百裡奚,掩蓋其真實價值。
百裡奚的例子反映了春秋時期“贖賢”的政治策略,通過低價買賣掩蓋真實意圖,是曆史典故中“傳鬻”的典型場景。
挨餓受凍傲愎霸下辨給大卷啖名雕廢定貨都料奪錦蠹折方丈洲封疆大吏焚躬焚炀腐夫扶架該淹高旨個時搆毀苟且之心廣術廣秀袿袍寒灰歡聲雷動回述活門惑易僵硬金罍赍捧舉貸掘發開合自如狸貓立體禮志馬幹明行民甿墨啟暮景捏素平沉乾圖切情七日來複送君千裡,終須一别天黑鐵掃帚塗層玮器武落屋如七星嫌惑嚣動小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