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rescind a prohibition;lift a ban] 解除禁令,放寬禁令
緩刑弛禁
解除禁令。《三國志·蜀志·諸葛亮傳》“領司隸校尉” 南朝 宋 裴松之 注:“ 法正 諫曰:‘願緩刑弛禁,以慰其望。’” 宋 沉括 《夢溪筆談·官政二》:“今為計莫若先省國用,國用有餘,當先寬賦役,然後及商賈,弛禁非所當先也。” 清 夏燮 《中西紀事·小國換約》:“若夫米穀豆石銅錢,向不準出口;硝磺白鉛向不準進口。今一概弛禁,任其擇肥而噬。”
“弛禁”是漢語中一個具有曆史演變色彩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為解除禁令或放寬原有法令的限制。以下從多角度解析該詞的内涵:
讀音與結構
該詞讀作“chí jìn”,由“弛”與“禁”兩個單字構成。“弛”原指放松弓弦,《說文解字》釋義為“弓解也”,引申為松懈、解除;“禁”指禁令、法度,二者組合後形成動賓結構,字面意為“解除禁令”。
權威詞典釋義
根據《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弛禁”被定義為“解除禁令”,強調對原有嚴格規定的官方性放松。而《漢語大詞典》進一步說明其多用于古代政令調整,如《宋史·食貨志》載:“弛禁通商,以均天下之利。”
曆史與現代應用
近義與反義對比
與“解禁”相比,“弛禁”更具書面語色彩,且隱含“漸進式放寬”而非完全廢除禁令的意味。
參考資料:
“弛禁”是一個漢語詞語,讀音為chí jìn,意為解除或放寬原有的禁令。以下是詳細解釋及背景信息: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曆史案例或語言學分析,可參考《夢溪筆談》《三國志》等文獻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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