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指所委托的重要職任。 隋 江總 《為沉君理讓仆射領吏部表》:“必大廈之棟梁,總其寄任;亦巨川之舟楫,未有綿力薄材。” 宋 範仲淹 《潤州謝上表》:“臣之所言,殊未盡意。重煩上聽,再貶遠方,削天閣之班資,奪神州之寄任。” 宋 曾鞏 《奏乞複吳中複差遣狀》:“欲乞召至左右,使典司獻納,或委以藩鎮,使剸治煩劇,必能上副憂勤,不負寄任。”
(2).托付重任。《資治通鑒·唐代宗大曆二年》:“六月,甲戌, 鴻漸 來自 成都 ,廣為貢獻,因盛陳利害,薦 旰 才堪寄任。” 宋 王谠 《唐語林·政事上》:“況全 蜀 重地,數十年間,碩德名臣,方可寄任。” 宋 蘇轼 《與汪道濟書》之二:“某見報移 汶 上,而勑未下。老病不堪寄任,方欲力辭,未知得免否。”
“寄任”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主要包含以下兩層含義:
這一含義強調被賦予的職責本身具有重要性,通常用于描述朝廷或上級對官員的委派。例如:
側重強調“托付”這一行為,常見于對人才或職責的推薦、評價場景。例如:
該詞多用于古代公文、奏表或史書,現代漢語已較少使用。其核心語義圍繞“重要職責的賦予與承擔”展開,既包含職位本身的分量,也體現對受托者的信任。
《寄任》是一個漢字詞語,它的意思是将某種任務或職責委派給他人代理或擔任。它可以指将工作、責任、權力或地位等委托給他人來執行或擔當。
《寄任》的部首為宀(mián),是一個常用的部首字,表示與房屋或建築物相關。它共由12個筆畫組成。
《寄任》這個詞可以追溯到古代文獻中,最早出現在《左傳•僖公三十年》一文中。這個詞在現代漢語中仍然被廣泛使用。
《寄任》的繁體字為「寄任」。
在古時候,「寄任」這個詞的寫法可能會有一些差别。例如,可能會使用「寄賃」或「寄人」等寫法。
1. 由于工作太忙,我把一些瑣碎的任務寄給了我的助手。
2. 他被公司寄予厚望,被任命為新的項目經理。
寄信、寄宿、寄放、寄托、寄予
委任、派遣、任命
執掌、擔任、接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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