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守其本分。 漢 董仲舒 《春秋繁露·陰陽出入上下》:“春俱南,秋俱北,而不同道。夏交於前,冬交於後,而不同理。并行而不相亂,澆滑而各持分,此之謂天之意。”
持分是漢語中具有法律屬性的專業術語,指共同所有權人對同一标的物按比例享有的權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九十四條規定,按份共有人對共有的不動産或動産按照其份額享有所有權。該詞由“持”(持有、擁有)和“分”(份額、比例)構成,強調權利人對物權分割式的占有關系。
在法律實踐中,“持分”常用于房産、土地等不動産的共有場景。例如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典型案例中,持分權利人可通過協商或訴訟行使轉讓、優先購買等權利(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庫。與“共有”相比,“持分”更側重明确的比例劃分,如《現代漢語法律詞典》釋義其為“基于确定份額形成的共有狀态”(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
該術語在物權登記、遺産繼承等場景具象化應用,需結合《不動産登記暫行條例》等法規實現權屬确認。學界認為持分制度平衡了物權穩定性和流通性需求(《中國法學》2024年第3期。
“持分”是一個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為“守其本分”。以下為詳細解釋:
基本釋義
拼音為chí fēn,意為恪守自身職責或本分,強調遵循自然或社會規則。該詞最早見于漢·董仲舒的哲學著作《春秋繁露》,如“并行而不相亂,澆滑而各持分,此之謂天之意”,借自然現象比喻萬物各安其位。
構詞解析
語境應用
該詞多用于古文或哲學讨論中,現代漢語較少使用。例如描述四季交替時提到“夏交於前,冬交於後,而不同理”,強調自然規律中的秩序性。
建議:如需進一步了解古漢語詞彙的哲學内涵,可參考《春秋繁露》原文或漢代文獻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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