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楚 人 和氏 得玉璞,兩獻 楚王 ,兩遭刖足。第三次王使治璞,得白玉,琢以為璧,世稱“和氏璧”。見《韓非子·和氏》。後因以“白璧三獻”喻不識良材或懷才不遇。 明 何景明 《田子行》:“明珠暗投反按劍,白璧三獻還遭刖。”
白璧三獻是漢語中的一個典故類成語,源于《韓非子·和氏》篇,指懷才不遇或珍貴之物未被識鑒的境遇。其核心情節為:春秋時期楚國人卞和三次向君主進獻璞玉,前兩次均因玉工不識其寶而被誤判為欺君,最終第三次獻玉時剖石得玉,證實為稀世珍寶和氏璧。
字面含義
“白璧”指未經雕琢的玉璞,“三獻”即多次進獻。成語原指卞和反複獻玉的過程,後引申為人才或價值未被及時認可的現象(參考《漢語大詞典》)。
比喻義
該成語多用于形容賢能之士遭遇埋沒,或珍貴事物因缺乏慧眼而被忽視。例如清代學者王韬在《淞濱瑣話·瑤台小詠》中寫道:“白璧三獻,遭按劍而驚”,即借典故表達對不公際遇的慨歎(參考《中國成語大辭典》)。
《韓非子·和氏》詳細記載了卞和獻玉的故事,其中“王乃使玉人理其璞而得寶焉”一句,成為成語的直接出處。後世文獻如《後漢書·張衡傳》亦引用此典,稱“昔卞和獻寶,以離斷趾”,強化了其文化内涵(參考《韓非子集解》)。
通過結合典故本義、曆代文獻及權威辭書釋義,可全面理解“白璧三獻”的文化内涵與應用語境。
關于成語"白璧三獻"的詳細解釋如下:
一、釋義與内涵 該成語包含雙重含義:①比喻良材未被賞識(如璞玉被誤認作石頭);②形容有才能者遭遇不公,難以施展抱負。其核心意象源自卞和三次獻玉的曲折經曆,暗含對識人用才制度的批判。
二、出處與典故 典出《韓非子·和氏》:
三、用法與例句 • 作賓語/定語,多用于懷才不遇的語境。如明代何景明《田子行》:"明珠暗投反按劍,白璧三獻還遭刖"。 • 引申場景:可用于學術成果被忽視、人才選拔機制缺陷等現代語境。
四、相關成語 正向對照:伯樂相馬、慧眼識珠 反向對照:明珠暗投、滄海遺珠
該典故中的和氏璧後成傳國玉玺前身,《戰國策》記載其為楚國鎮國之寶,與"結綠""懸黎"等并稱諸侯國寶。成語演變過程中,"三獻"由具體事件升華為對人才評價機制的深刻隱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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