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譌變”。訛誤變易。 北魏 郦道元 《水經注·河水三》:“ 吐京郡 治故城,即 吐軍縣 之故城也。胡 漢 譯言,音為訛變矣。” 宋 錢易 《南部新書》庚:“近俗尚武,是以通呼公府、公門為牙門,字稱訛變轉為衙。”
“訛變”是漢字演變過程中産生的特殊現象,指字形在傳承、書寫或刻印時因誤讀、簡化、模仿等原因發生非理性變形。根據《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商務印書館)的定義,訛變屬于“漢字形體流變”範疇,具體表現為筆畫結構偏離原初造字意圖的不可逆改變。
從類型學角度分析,訛變可分為三類:一是部件誤混,如“年”字甲骨文從“人”持“禾”,篆書誤作“千”形;二是輪廓趨同,如“射”字金文從“弓”從“矢”,隸變後訛作“身寸”組合;三是筆勢粘連,如“春”字篆書從“艸”“日”“屯”聲,隸書合并為“三人日”結構。
典型訛變案例包括:“爲”字甲骨文像手牽象勞作,小篆訛作爪形;“赤”字從“大”“火”會意,隸書将“大”訛作“土”;“朙”(明)字從“囧”表窗牖,後訛為“日”旁等。這些變化多發生在秦漢簡帛文書和魏晉碑刻中。
文字學家裘錫圭在《文字學概要》(商務印書館,2013)中指出,訛變本質是“字形與字義聯繫斷裂的視覺重構”,約60%的現代漢字包含訛變成分。這種現象雖破壞構形理據,但客觀上推動漢字系統簡化,形成新的形聲體系。
“訛變”是一個漢語詞彙,具有以下多層含義:
文字學中的定義
指漢字在演變過程中,因字體變遷、傳抄錯誤等原因産生錯别字,後人沿用後逐漸取代原字的現象。例如,某些字形因書寫習慣或誤解發生變形,最終被廣泛接受(如“射”與“矮”的形義混淆)。
日常語境中的含義
泛指事物或情況發生變化并産生錯誤,即“因錯誤導緻的變化”或“以訛傳訛後的結果”。
古籍記載
北魏郦道元《水經注》提到地名翻譯因語言差異産生訛變;宋代錢易《南部新書》記載“牙門”因訛變轉為“衙門”。
語詞影響
部分詞語因字形訛變形成固定用法,其含義無法通過字面直接推導,如“馬虎”源自“麻糊”的訛變。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案例或曆史脈絡,可參考文字學專著或古籍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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