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亦作“ 承指 ”。逢迎意旨。《韓非子·八奸》:“優笑侏儒,左右近習,此人主未命而唯唯,未使而諾諾,先意承旨,觀貌察色以先主心者也。”《漢書·楚元王劉交傳》:“侍禦史以為 光 望不受女,承指劾 德 诽謗詔獄,免為庶人。” 晉 張華 《博物志·雜說上》:“ 王莽 時,郡國多稱瑞應,歲歲相尋,皆由順時之欲,承旨求媚,多無實驗。”
(2).接受聖旨。《新唐書·百官志二》:“ 許敬宗 、 李義甫 為相,奏請多畏人之知也,命起居郎,舍人對仗承旨,仗下,與百官皆出,不復聞機務矣。”
(3).官名。 唐 代翰林院有翰林學士承旨,位在諸學士上。凡大诰令、大廢置、重要政事,皆得專對。 宋 元 仍其制。 元 趙孟頫 曾為此官,世稱 趙承旨 。 明 廢。參閱 唐 元稹 《翰林承旨學士記》。又 五代 樞密院有樞密院承旨、副承旨; 宋 代樞密院有都承旨、副承旨。初用武臣,後參用文臣。參閱《文獻通考·職官十二》。
"承旨"是漢語中具有雙重含義的複合詞,其核心構詞法由"承"(接受)與"旨"(旨意)構成。根據權威辭書釋義,該詞存在兩個主要義項:
一、官職名稱 在唐宋時期特指中央機構中的高階官職,始見于《新唐書·百官志》記載。唐代翰林院設翰林學士承旨,為皇帝近侍官,掌制诰诏令撰寫,例由翰林學士中資曆最深者擔任。宋代沿襲此制,元豐改制後定秩正三品。該官職延續至元代,設翰林國史院承旨,屬從一品官階,見于《元史·選舉志》。
二、接受旨意 作為動詞短語使用時,指臣屬接受君主命令的行為。此用法可見于《資治通鑒·唐紀》"百官承旨,莫敢違異",強調對皇權的服從關系。現代漢語中引申為接受上級指示的書面表達,但屬于古語殘留用法。
以上釋義綜合參考自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官職詞條、中華書局《二十四史》職官志相關注釋,以及北京大學《漢語大字典》曆史語義演變考據。
“承旨”是一個多義詞語,其含義需結合曆史語境和用法區分。以下是詳細解釋:
逢迎意旨
源自《韓非子·八奸》,指揣摩上位者的心意并主動迎合,帶有貶義色彩。例如“先意承旨”即指提前預判他人意圖并奉承。
接受聖旨
指臣子接領皇帝诏令的行為,如《新唐書》記載官員“對仗承旨”後執行政務。
唐代翰林學士承旨
唐代翰林院最高職位,負責起草重大诏令、參與核心政事,地位高于普通學士。元代趙孟頫曾任此職,世稱“趙承旨”。
五代至宋代的樞密院官職
五代樞密院設“樞密院承旨”,宋代發展為“都承旨”“副承旨”,初由武官擔任,後文武兼用。
作為成語時,“承旨”強調接受并執行命令的責任,如《楚元王劉交傳》中“承指劾德”即指奉旨彈劾官員。
以上内容綜合了古籍記載與曆史制度,可通過漢典或《文獻通考》等權威資料進一步考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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