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腹小口寬的鐘所發出的聲音。《周禮·春官·典同》:“凡聲……侈聲筰,弇聲鬱。” 鄭玄 注:“侈謂中央約也,侈則聲迫筰,出去疾也。” 賈公彥 疏:“雲‘侈謂中央約也’者,此非偏侈,謂鐘口揔寬,‘則聲迫筰,出去疾’,由口寬故也。”
侈聲是漢語中一個具有曆史語義色彩的詞彙,其核心含義指“不合禮制的過度音聲”,屬于古代禮樂文化語境下的專業術語。《漢語大詞典》将其定義為“指超出雅正标準的音樂形式或聲響”,特指違背周代禮樂制度中“中和”審美原則的誇張音調。該詞源自《禮記·樂記》“樂者,樂也。君子樂得其道,小人樂得其欲。以道制欲,則樂而不亂;以欲忘道,則惑而不樂。是故君子反情以和其志,廣樂以成其教,樂行而民鄉方,可以觀德矣”的禮樂思想體系,強調音樂應遵循節制原則。
從構詞法分析,“侈”在甲骨文中作“”,本義指人多言,後引申為“過度、放縱”;“聲”則指音律聲響,二字組合構成偏正結構,完整釋義應為“超越禮制規範的聲響表達”。漢代鄭玄在《三禮注》中特别指出:“凡作樂器,侈則聲高,弇則聲低”,将“侈聲”具體指向編鐘等禮器制作中不合規的聲學特性。
在當代語言實踐中,該詞仍保留着文化批判功能。學者在《中國古代樂律學》中強調,西周“禁侈聲”制度實質是通過音律标準化實現政治治理,這種聲教合一的理念深刻影響着漢語詞彙的倫理取向。
“侈聲”是古代音樂術語,指特定形制的鐘所發出的聲音,具體解釋如下:
侈聲(拼音:chǐ shēng)指腹小口寬的鐘發出的聲音。這種鐘因口部較寬,導緻聲音急促、傳播較快,與“弇聲”(口窄的鐘聲)形成對比。
源自《周禮·春官·典同》:“凡聲……侈聲筰,弇聲郁。”
“侈聲”是古代禮樂制度中描述鐘聲的術語,需結合器物形制與聲學特性理解,主要見于《周禮》及相關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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