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謂起草文稿。 漢 應劭 《風俗通·十反》:“ 周舉 曰:‘昔聖帝明王,莫不歷象日月星辰,以為鏡戒;熒惑比有變異,豈能手書,密以上聞?’ 倀 曰:‘可自力也。’ 舉 為創草。”
創草是漢語詞彙中一個具有曆史淵源的雙音節複合詞,其核心含義指代“起草、草拟文稿或文書”的行為。以下從詞源、用法及權威文獻角度展開解析:
“創”本義為“初次制作”,《說文解字》釋作“始也”(來源:商務印書館《說文解字今釋》);“草”指“初步的、未定稿的文字”,如《漢書·藝文志》載“草創未就”。二者結合後,“創草”特指初步起草文件或文章的過程,尤含初始創作的動态性。
唐代劉知幾《史通·叙事》雲“創草之始,須綱目并舉”,強調起草需邏輯清晰(來源:上海古籍出版社《史通通釋》)。此例印證該詞在古典文論中的規範性使用。
與“草拟”“起稿”等詞相比,“創草”更突出從無到有的原創性,如《文心雕龍·章句》辨析“創草為基,潤色成章”(來源:人民文學出版社《文心雕龍注》)。
當代學術著作中仍沿用該詞描述創作過程,如《中國古代文書學》将“創草本”列為公文形成的第一階段(來源:高等教育出版社《中國古代文書學研究》)。
“創草”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主要可歸納如下:
“創草”指起草文稿,尤其強調初次或初創階段的草拟過程。例如漢代應劭《風俗通·十反》中記載:“舉為創草”,即周舉負責起草文書。
該詞最早見于漢代文獻,如《風俗通·十反》中的用例:“周舉曰:‘……舉為創草。’”。這裡的“創”讀作chuàng(第四聲),意為“開始、初次”;“草”指草稿,合指文稿的初步撰寫。
部分低權威性網頁(如)将其解釋為“比喻創造過程的艱辛”,但此說法缺乏古籍依據,可能是對字面義的引申誤讀。建議以權威古籍和詞典解釋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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