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怨家對頭。 唐 陸贽 《興元論續從賊中赴行在官等狀》:“意不親則懼而阻之,雖骨肉結為仇慝有矣。”
仇慝是漢語中一個具有特定曆史語義的複合詞,主要見于先秦典籍。該詞由“仇”與“慝”二字組合而成,具體含義可從以下角度解析:
一、字詞構成與讀音
“仇”本指匹配、同伴,《爾雅·釋诂》訓為“匹也”,後引申為怨敵;
“慝”《說文解字》釋為“奸邪”,《尚書·大禹谟》用“負罪引慝”表示藏匿邪惡。
二、複合詞釋義 “仇慝”指敵對勢力或隱藏的禍患,多用于描述政治鬥争中的隱患。如《左傳·成公十三年》載:“君若惠顧諸侯,矜哀寡人,而賜之盟,則寡人之願也。其承甯諸侯以退,豈敢徼亂?君若不施大惠,寡人不佞,其不能以諸侯退矣。敢盡布之執事,俾執事實圖利之!”後杜預注:“言晉若為楚仇慝,則當奉承齊命。”
三、用法演變 先秦文獻中,“仇慝”多指威脅政權的敵對集團,如《國語·周語》載内史過論政:“敵國仇慝,民之蟊賊。”至漢代,詞義擴展至泛指隱患,《漢書·王莽傳》有“除群兇之仇慝”的表述。
四、現代語義 該詞在現代漢語中已鮮少使用,僅見于古籍研究領域。其核心含義可歸納為:潛藏的敵對勢力或危害社會的負面因素。
參考文獻
本釋義綜合參考《漢語大詞典》(商務印書館1993年版)、《說文解字注》(段玉裁,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及《左傳譯注》(中華書局2016年)等權威典籍。
“仇慝”是一個文言詞彙,具體解釋如下:
仇(chóu)
慝(tè)
“意不親則懼而阻之,雖骨肉結為仇慝有矣。”
——唐·陸贽《興元論續從賊中赴行在官等狀》
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漢語大詞典》或權威古籍注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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