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 昏因 ”。亦作“ 昏婣 ”。1.嫁娶;結婚之事。《詩·鄘風·蝃蝀》:“乃如之人也,懷昏姻也。”《禮記·經解》:“昏姻之禮,所以明男女之别也。” 鄭玄 注:“昏姻,謂嫁取也。” 晉 潘嶽 《懷舊賦》序:“餘十二,而獲見于父友 東武 戴侯 楊君 ,始見知名,遂申之以昏姻。”一本作“ 婚姻 ”。
(2).親家;夫妻關系,姻親關系。《詩·小雅·角弓》:“兄弟昏姻,無胥遠矣。” 高亨 注:“昏姻,指姻戚。” 唐 韓愈 《祭故陝府李司馬文》:“ 愈 以守官,不獲弔送。昏姻之好,以哀以悲。敬緻微禮,公其歆之。”《金史·世戚傳序》:“然則四十七部之中亦有不通昏因者矣,其故則莫能詰也。” 梁啟超 《試辦不纏足會簡明章程》:“故特創此會,使會中同志,可以互通昏婣。”
“昏姻”是一個具有多重含義的古代漢語詞彙,其解釋需結合語境和文獻來源。以下是綜合多個權威資料的詳細分析:
婚姻關系與嫁娶之事
指婚姻本身或結婚行為,如《禮記·經解》中“昏姻之禮,所以明男女之别”。此義項強調婚姻的禮儀和形式,與“婚姻”一詞有相通之處,但“昏”字隱含“黃昏時結合”的古俗(古時婚禮多于黃昏舉行)。
姻親關系
在《詩經·小雅·角弓》“兄弟昏姻,無胥遠矣”中,“昏姻”指通過婚姻結成的親屬關系,如親家或家族間的聯姻。
“昏姻”的釋義需分兩類:
注意:若需引用古典文獻,建議核對原文語境;現代使用中建議明确語境以避免歧義。
昏姻,是指婚姻關系不幸或不和諧。它由兩個字組成,分别是“昏”和“姻”。
“昏”字的拆分部首是日,它共有六畫。
“姻”字的拆分部首是女,它共有八畫。
“昏姻”這個詞最早出現于《莊子·秋水》:“吾以昏姻為昏姻,而為人言者,吾知其不可知矣。”其中,“昏姻”表示婚姻關系的不歡喜。
繁體字的“昏姻”寫作「昬姻」。
在古代漢字寫法中,昏姻的“昏”字可以寫作“昬”或“昏”,“姻”字則相對穩定。
1. 他們的昏姻關系一直讓人憂心忡忡。
2. 那對夫妻因為昏姻關系破裂,最終選擇了離婚。
昏亂、昏沉、姻親、姻緣等。
不和睦、不幸福、不美滿。
幸福、美滿、和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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