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可供辨認之處,特征。 元 尚仲賢 《單鞭奪槊》楔子:“俺主公有認處:鼻生三竅,腦後鷄冠。你拿首級來我看咱。”
“認處”是一個古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為可供辨認的特征或标識,主要用于描述人或事物的獨特識别點。以下是詳細解釋:
如需進一步探究,可參考《單鞭奪槊》原文或宋代詩詞中的相關用例。
認處是一個漢語詞彙,意思是對某人或某事做出判斷,處置、處理的意思。
拆分部首和筆畫:認 (人字旁)+ 處(宀字頭,又稱“寶蓋頭”)。
來源:認處這個詞的來源可以追溯至古代。《說文解字》中對“處”字解釋為“安置、經營”,而“認”字則指“識别、承認”。兩個字合在一起,形成了“認處”的意思。
繁體:繁體的認處字為「認處」。
古時候漢字寫法:在古代,認處的寫法可能會有一些差異。變體常見于木簡或竹簡的漢字書法。因為版本和手寫的方式不同,所以字形可能會顯示出一些差異。
例句:1. 在審判過程中,法官需要認處被告人的罪行。
2. 領導對于員工違紀行為的認處非常嚴厲。
組詞:認罪、處置、認定、認可。
近義詞:處罰、處理、裁決。
反義詞:放過、寬恕、原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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