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佛家指說法證果之室。 宋 範成大 《密室憊坐》詩:“何處丹房癡候火,誰家籌室強傳燈?” 沉欽韓 注:“《翻譯名義》: 優波毱多國 城東五六裡巖間,有石室高二十餘尺,廣三十餘尺,四寸細籌填積其内,尊者近護説法,化道夫妻俱証羅漢果者,乃下一籌。”
"籌室"是一個較為罕見的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可從字源和古代文獻用例中推演。結合權威詞典及古籍記載,具體釋義如下:
籌室(chóu shì)
指古代軍事将領或謀士進行戰略謀劃的專用場所,引申為決策核心或機密議事之處。
字源拆解:
唐代類書《藝文類聚·卷六十三》引《漢官儀》:"将軍幕府,以權謀為籌室",表明其作為軍事指揮中樞的屬性。
《宋史·職官志》載樞密院下設"籌議堂",掌軍機要務,其功能與"籌室"相通,印證此類場所在國家決策中的核心地位。
明清後,"籌室"漸泛指精英群體的議事空間。清代學者章學誠在《文史通義》中評注:"文社之籌室,猶兵家之幕府",凸顯其從軍事術語向文化領域的擴展。
該詞適用于曆史研究、文學創作及文化論述中,需結合具體語境明确指代:
權威參考資料:
“籌室”是一個佛教術語,具體解釋如下:
籌室(拼音:chóu shì,注音:ㄔㄡˊ ㄕˋ)指佛家說法證果的場所,即高僧講經說法、修行者通過佛法證悟果位的禅室或石室。
該詞最早見于宋代範成大的詩作《密室憊坐》:“何處丹房癡候火,誰家籌室強傳燈?”。詩中提到的“籌室”與佛教典故相關,據《翻譯名義》記載,古印度優波毱多國城東的岩間石室,尊者近護曾在此說法,每度化一對夫妻證得羅漢果位,便投下一根細籌,最終石室内積滿四寸長的細籌。
“籌室”不僅指物理空間,更象征佛法傳播與修行的精神場域,強調通過講經說法引導衆生覺悟的宗教意義。
提示:該詞屬于佛教專有名詞,現代漢語中極少使用,多見于古籍或佛教文獻。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典故,可參考《翻譯名義》等佛教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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