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貧民。 梁啟超 《新民說》八:“帝王之瓊樓玉宇,窶民之蓽門圭竇,可以同成一燼。”
"窭民"是漢語中一個具有曆史深度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指代生活貧困的百姓。從構詞法分析,"窭"為形聲字,《說文解字》注其本義為"無禮居",段玉裁補充解釋為"居處簡陋"之意,後引申指物質匮乏狀态。該字在《漢語大詞典》中被明确釋義為"貧窮",其甲骨文形态中"宀"部象征房屋,"婁"部表聲,整體勾勒出屋舍破敗的生活圖景。
在文獻使用層面,《詩經·邶風·北門》"終窭且貧"的表述,印證了該詞早在先秦時期就用于描述困頓處境。宋代朱熹在《詩集傳》中特别注解:"窭者貧而無以為禮",強調其包含物質與精神層面的雙重匮乏。明代《農政全書》記載的"窭民恃鹽以生",則體現了該詞在具體社會語境中的應用。
從語言學發展角度看,"窭民"屬于偏正結構合成詞,其中"窭"作為形容詞性語素修飾核心詞"民",完整語義為"貧窮的民衆"。這種構詞方式與"黎民""庶民"等傳統稱謂形成系統對應,共同構成古代社會階層描述的詞彙網絡。現代漢語中雖較少單獨使用該詞,但在研究古代社會經濟或進行文學創作時仍具重要參考價值。
“窭民”是一個漢語合成詞,讀音為jù mín,其含義和用法如下:
基本含義
“窭民”指貧苦的百姓,即生活貧困的普通民衆。
引證與用法
該詞在近代文獻中可見,例如梁啟超《新民說》中曾用“窶民之荜門圭窦”描述貧民的簡陋居所,與“帝王之瓊樓玉宇”形成對比,凸顯社會階層的差異。
如需進一步了解古代社會階層的詞彙,可參考曆史文獻或權威詞典中的分類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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