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春秋 、 戰國 時,大夫以上嫁女,用馬車送到夫家,三個月後,婿家表示夫妻可以偕老,把車留下,把馬送回,叫作反馬。《左傳·宣公五年》:“秋,九月, 齊 高固 來逆女,自為也。故書曰:逆 叔姬 ,即自逆也。冬來,反馬也。” 孔穎達 疏:“禮送女適於夫氏,留其所送之馬,謙不敢自安於夫。若被出棄,則将乘之以歸,故留之也。至三月廟見,夫婦之情既固,則夫家遣使反其所留之馬,以示與之偕老,不復歸也。”
反馬是古代中國婚禮中的一種重要儀式,指新娘出嫁後首次歸甯(回娘家)時,夫家将送嫁的馬匹歸還給娘家的禮節。這一儀式承載着深厚的文化内涵,主要釋義如下:
核心釋義與儀式流程
“反”通“返”,意為歸還;“馬”指新娘出嫁時,娘家陪嫁的馬匹或馬車。新娘婚後歸甯時,夫家将馬匹返還娘家,象征女子已正式成為夫家成員,無需再依靠娘家車馬返回。此禮最早見于周代,是“六禮”成婚後儀程的一部分。
禮制演變與時間節點
據《春秋·宣公五年》記載,反馬禮通常在成婚三個月後舉行。若新娘在此期間未被夫家休棄,則通過歸還馬匹表明婚姻關系穩固。漢代以後歸甯時間縮短,反馬禮逐漸簡化,但核心意義仍延續于“回門”習俗中。
文化象征意義
反馬儀式體現了古代婚姻的契約性:
如清代學者毛奇齡《昏禮辨正》所言:“反馬者,示不複歸也。”
權威文獻來源:
(注:因古籍原文無直接可訪問鍊接,來源标注以學術公認版本為準。)
“反馬”是古代中國貴族婚禮中的一種禮儀,其含義和背景如下:
該詞最早出自《左傳·宣公五年》,記載了春秋時期齊國大夫高固的婚儀。根據孔穎達的注釋,“反”通“返”,指夫家将新娘出嫁時所用馬匹送回娘家的儀式。
注:部分網頁提及“軍事戰術”含義(如),但此說法未見于權威典籍,可能為現代引申義。建議優先參考《左傳》原始記載及曆代注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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