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人世倫常;普通倫常。 宋 延壽 《永明智覺禅師唯心訣》:“談玄顯妙,而不壞凡倫;千變萬化,而未離真際。”
(2).平庸之輩。 宋 歐陽修 《論選皇子疏》:“人之常道莫親於父子之親,人之常情亦莫樂於父子之樂。雖在聖哲,異於凡倫,其為天性,於理則一。” 宋 葉適 《安撫待制侍郎徐公挽詞》之一:“玉質金章映海濱,養成天德異凡倫。”
“凡倫”一詞在漢語中屬于較為生僻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可拆解為兩個部分:
綜合《漢語大詞典》釋義,“凡倫”可解釋為“世俗中普通的倫理關系”或“平凡之輩的統稱”。該詞在古代文獻中多用于對比超凡脫俗者與世俗常人,例如道教典籍中“超脫凡倫”的表述,即指修行者突破世俗倫理束縛的狀态(參考《道藏》第18冊)。
需要注意,此詞未被收錄于《現代漢語詞典》等通用辭書,其使用範圍主要集中于宗教哲學文本及部分古典文學作品。如需進一步考證,建議查閱《中華道藏》《四庫全書》等古籍數據庫。
“凡倫”是一個漢語詞彙,具有多重含義,具體解釋如下:
人世倫常或普通倫常
指人類社會中普遍遵循的道德規範和倫理準則,例如《永明智覺禅師唯心訣》中提到“不壞凡倫”,即強調在探讨玄妙道理時仍需遵循基本人倫。
平庸之輩
用于形容普通、缺乏卓越才能的人。宋代歐陽修在《論選皇子疏》中寫道“聖哲異于凡倫”,即用此義區分聖賢與普通人。
作為成語時,“凡倫”側重批評行為失範,如、2提到其形容“無法無天、不守規矩”的言行,常出現在對社會現象的批判中。
該詞多見于古代文獻,例如:
總結
“凡倫”既可指代基礎倫理規範,也可表達對平庸的貶義,需結合語境理解。如需查看更多古籍用例,可參考、10的文獻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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