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 代維護地方治安的兵卒。 清 薛福成 《籌洋刍議·利權三》:“ 中國 之護商旅也,陸路則有防勇,水路則有水師。”
防勇是清代中後期對地方常備武裝力量的特定稱謂,特指由綠營兵制中抽調組建的定額地方駐防部隊,其核心含義可拆解為:
基本釋義與性質
“防”指“防守、駐防”,“勇”指“兵勇、鄉勇”。合稱“防勇”,即指承擔固定地點(如州縣城池、關隘要津)駐守防衛任務的常備兵員。其性質屬于國家經制兵(綠營兵)的一部分,但編制和職能相對獨立于綠營主力野戰部隊,主要職責是維持地方治安、彈壓盜匪、守衛城池。來源主要從綠營兵額内抽調,而非臨時招募的鄉勇。
曆史演變與背景
防勇制度在道光、鹹豐年間(19世紀中葉) 尤為凸顯。其時清廷面臨内憂外患(如太平天國運動、撚軍起義),原有的綠營主力因腐化而戰鬥力低下,不得不大量依賴地方武裝。朝廷遂從綠營中抽調相對精幹者,或另行招募,組成專責地方守備的“防勇”,并給予固定糧饷(“防饷”),成為介于正規軍與臨時團練之間的常設力量。其出現标志着清代兵制從單一綠營向多元化地方防軍轉變的關鍵階段。
職能與特點
與“勇營”的區别
需特别注意“防勇”與“勇營”的差異:
“防勇”是清代中後期(尤以道光、鹹豐朝為盛)由綠營兵制衍生出的、專職地方駐防的常備武裝力量,是清廷應對統治危機時對傳統兵制的局部調整,具有固定駐防、維持治安、兵源出自綠營(或仿綠營招募)等特點,是近代中國軍事制度從綠營向勇營、新軍過渡的重要環節。
參考來源:
關于“防勇”的詞義解釋,存在兩種不同含義,需結合語境區分:
清代地方治安兵卒
該詞在清代文獻中主要指地方治安部隊。根據《籌洋刍議》記載,防勇是清政府為維護陸路商旅安全而設立的武裝力量,與水師共同承擔護衛職責。其職能包括巡邏、緝捕盜匪等,屬于非正規軍編制,類似現代的地方警備隊。
現代語境下的成語化誤用
部分現代資料(如查字典網頁)将其解釋為“面對困難時保持警惕與勇敢的複合精神”,這可能是對字面組合“防”(防備)與“勇”(勇敢)的衍生解讀。但該用法未見于權威古籍,建議在正式場合優先采用曆史文獻中的定義。
建議注意語境差異:研究清代兵制時指治安部隊,現代比喻性表達中可能被賦予新含義,但需标注非傳統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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