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 代维护地方治安的兵卒。 清 薛福成 《筹洋刍议·利权三》:“ 中国 之护商旅也,陆路则有防勇,水路则有水师。”
防勇是清代中后期对地方常备武装力量的特定称谓,特指由绿营兵制中抽调组建的定额地方驻防部队,其核心含义可拆解为:
基本释义与性质
“防”指“防守、驻防”,“勇”指“兵勇、乡勇”。合称“防勇”,即指承担固定地点(如州县城池、关隘要津)驻守防卫任务的常备兵员。其性质属于国家经制兵(绿营兵)的一部分,但编制和职能相对独立于绿营主力野战部队,主要职责是维持地方治安、弹压盗匪、守卫城池。来源主要从绿营兵额内抽调,而非临时招募的乡勇。
历史演变与背景
防勇制度在道光、咸丰年间(19世纪中叶) 尤为凸显。其时清廷面临内忧外患(如太平天国运动、捻军起义),原有的绿营主力因腐化而战斗力低下,不得不大量依赖地方武装。朝廷遂从绿营中抽调相对精干者,或另行招募,组成专责地方守备的“防勇”,并给予固定粮饷(“防饷”),成为介于正规军与临时团练之间的常设力量。其出现标志着清代兵制从单一绿营向多元化地方防军转变的关键阶段。
职能与特点
与“勇营”的区别
需特别注意“防勇”与“勇营”的差异:
“防勇”是清代中后期(尤以道光、咸丰朝为盛)由绿营兵制衍生出的、专职地方驻防的常备武装力量,是清廷应对统治危机时对传统兵制的局部调整,具有固定驻防、维持治安、兵源出自绿营(或仿绿营招募)等特点,是近代中国军事制度从绿营向勇营、新军过渡的重要环节。
参考来源:
关于“防勇”的词义解释,存在两种不同含义,需结合语境区分:
清代地方治安兵卒
该词在清代文献中主要指地方治安部队。根据《筹洋刍议》记载,防勇是清政府为维护陆路商旅安全而设立的武装力量,与水师共同承担护卫职责。其职能包括巡逻、缉捕盗匪等,属于非正规军编制,类似现代的地方警备队。
现代语境下的成语化误用
部分现代资料(如查字典网页)将其解释为“面对困难时保持警惕与勇敢的复合精神”,这可能是对字面组合“防”(防备)与“勇”(勇敢)的衍生解读。但该用法未见于权威古籍,建议在正式场合优先采用历史文献中的定义。
建议注意语境差异:研究清代兵制时指治安部队,现代比喻性表达中可能被赋予新含义,但需标注非传统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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