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傘的一種,形方,故稱。古代用作儀仗。 宋 高承 《事物紀原·旗旐采章·方傘》:“《宋朝會要》曰:‘古張帛避雨之制,今有方繖大繖。’則是繖之制,始於古張帛也。” 宋 龐元英 《文昌雜錄》卷三:“殿中省排列官一名,扇二,方繖一。”《清會典圖錄·輿衛·方傘》:“方繖,緞殊紅紫二色,皆方五尺,不施繡紋,四角出銅龍首,垂五采流蘇,直柄,頂及柄尺寸,俱如九龍曲蓋之制。”
方傘是中國古代禮儀文化中具有特殊形制和象征意義的儀仗器具。根據《漢語大詞典》釋義,“方”指四邊形或矩形,“傘”為遮陽蔽雨用具,組合後特指傘蓋呈方形制的禮儀用傘。其核心特征體現在三個方面:
一、形制結構
方傘以竹木為骨架,頂部覆蓋絲綢或錦緞,邊緣常飾以流蘇、雲紋刺繡。傘面四角呈直角,與圓形華蓋形成鮮明對比,代表“地方天圓”的傳統宇宙觀。這種結構在《考工記》中記載的周代車服制度中已見雛形。
二、禮儀功能
三、文化象征
方傘在佛教東傳後衍生出宗教含義,敦煌莫高窟第428窟北周壁畫中的供養人行列,執方傘者象征對佛法的護持。明清時期演變為民間婚喪嫁娶的重要道具,《清稗類鈔》記述江淮地區新娘乘花轎必配紅色方傘,取“天圓地方,家道永昌”吉兆。
現代漢語中,“方傘”一詞主要用于曆史研究和傳統工藝領域,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産網收錄的浙江東陽竹編技藝仍保留着傳統方傘制作工藝。
方傘是中國古代儀仗用具中的一種特殊傘具,其核心特征及文化内涵可歸納如下:
一、基本形制 方傘因傘面呈方形而得名,與普通圓形傘形成鮮明對比。傘面材質多為絲綢或緞子,常見紅、紫兩種顔色,标準尺寸為五尺見方(約1.67米),傘頂和傘柄的規格與九龍曲蓋類似。
二、曆史演變
三、使用場合 專用于皇家儀仗隊列和重要典禮場合,作為彰顯威儀的重要禮器存在,與普通雨具存在本質區别。
該詞條在《漢典》《事物紀原》等典籍中均有收錄,反映了古代禮制與器物設計的融合。如需查閱原始文獻,可參考《宋朝會要》《文昌雜錄》等史料記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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