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辦事拖拉緩慢。 明 沉德符 《野獲編·列朝·工匠見知》:“﹝ 世宗 ﹞至末年土木繁興,冬卿尤難稱職。一切優遊養高,及遲鈍不趨事者,最所切齒,誅譴不踰時刻。”
“不趨事”是一個漢語複合詞,其核心含義可拆解為兩部分解析:“不”表否定,“趨”本義為快走,引申為趨向、追逐;“事”指事務、職責。組合後整體指代不主動參與事務、對職責缺乏積極态度的行為傾向,常用于描述消極怠惰的處世狀态。
該詞在古漢語語境中多體現為對懶散品性的批判,例如《說文解字》釋“趨”為“走也”,段玉裁注強調“疾行曰趨”,突顯其蘊含的主動意向;而《漢語大詞典》對“不趨”的注解包含“不追逐名利”的中性義與“不履行義務”的貶斥義雙重維度,詞義具體傾向需結合語境判定。
現代使用中,“不趨事”更側重表達個體對社會責任或本職工作的疏離态度,與“玩忽職守”“屍位素餐”等成語形成語義關聯。需要注意的是,該詞屬于書面化表達,日常口語中使用頻率較低,在規範性文件或法律文書中建議采用“渎職”“不作為”等法定術語進行精準表述。
根據多個權威來源的解析,“不趨事”是一個漢語詞語,讀音為bù qū shì,其核心含義為辦事拖拉、效率低下。以下是詳細解釋:
字面拆解:
實際應用:
如需進一步了解,可參考來源:滬江線上詞典、漢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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