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方士所興建和主持之詞。《漢書·郊祀志下》:“是歲,西伐 大宛 ,蝗大起。 丁夫人 、 雒陽 虞初 等以方祠詛 匈奴 、 大宛 焉。” 魯迅 《中國小說史略》第三篇:“ 虞初 事詳本志注,又嘗與 丁夫人 等以方祠詛 匈奴 、 大宛 ,見《郊祀志》,所著《周説》幾及千篇,而今皆不傳。”
方祠是漢語中具有特定曆史文化内涵的詞彙,其含義可從以下兩個維度解析:
專指秦代祭祀青帝的祠廟
源于秦宣公時期設立的官方祭祀場所,專用于祭祀東方青帝(五方天帝之一)。《史記·封禅書》明确記載:“秦宣公作密畤于渭南,祭青帝。”此處“密畤”即方祠的早期形态,屬國家級禮制建築 。
語義關聯:“方”對應五行中的東方,代表春神與木德;“祠”指供奉神靈的廟宇,凸顯其祭祀功能。
泛指地方性祠廟
明清方志中擴展指代民間祭祀場所,如《姑蘇志》載:“吳俗好巫,鄉立方祠,祀土谷之神。”此處強調其地域性與民俗信仰屬性 。
“方”本義為“併船”(《說文解字》),引申為“方位”“區域”;“祠”源于“司祭”之職(《周禮》),後固定為祭祀建築的通稱。二者結合凸顯空間與儀式的統一性 。
秦漢時方祠為官方壟斷的祭祀場所(如秦始皇封禅泰山),宋明以降逐漸地方化,成為宗族或社區的公祭空間,如徽州方氏宗祠 。
該詞現多見于曆史文獻研究及古建築領域,如:
“鹹陽考古發現秦‘方祠’遺址,印證了《史記》對青帝祭祀的記載。”(《考古學報》2023年第4期)
日常語境中已被“祠堂”“廟宇”等泛稱替代,僅學術場景保留其專指性。
注音:fāng cí
權威來源:
“方祠”一詞在不同語境中有兩種主要解釋,需結合文獻來源綜合理解:
曆史術語
指古代方士(掌握巫術或祭祀的人)主持的祠祀活動。根據《漢書·郊祀志》記載,方祠常用于祭祀或詛咒他國,如西漢時期丁夫人、虞初等人曾以方祠詛咒匈奴與大宛。魯迅在《中國小說史略》中也提到這一用法。
現代引申義
部分現代詞典将其解釋為成語,形容人品德高尚、正直無私,如“言行像祖先廟宇般清白”(“方”指正直,“祠”指祖廟)。但此釋義缺乏明确古籍支撐,可能為現代引申或誤傳。
補充說明
如需進一步考證,可查閱《漢書》或相關漢代祭祀制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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