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及相關法律解釋,"發明創造"的定義和内涵可從以下三個方面解析:
一、法律定義 專利法明确規定,發明創造包含三種類型:
二、廣義概念
在科技領域,發明創造指運用現有科技知識首創出先進、新穎且具社會價值的事物或方法。例如:量子計算機研發屬于科學發現的應用延伸,ChatGPT屬于算法創新。
三、補充說明
如需了解具體專利申請流程或案例,可查閱《專利法》原文或相關司法解釋。
發明創造是指通過智慧和創造力創造出新的東西、新的方法或新的理論。這些新事物可以是物質的,如發明出一種新的機器;也可以是非物質的,如創造一種新的藝術形式。發明創造是人類不斷進步和發展的重要表現。
發字的部首是又字旁,共有四劃。
明字的部首是日字旁,共有八劃。
發明創造這個詞是由兩個漢字組成的。發字最早是代表火焰的象形字,代表着創造新事物的熱情和生命力。創造字是由中字旁和具字旁結合而成,表明創作和創造新事物的意義。
發明創造(繁體字)
在古時候,發字的寫法與現代稍有不同。它的左側多畫一點表示火焰的形狀。創字的寫法與現代一緻。
1. 他發明了一種新型的電池。
2. 藝術家們不斷創造出新的藝術形式。
發明者、創造力、創新、創意、發明家
發覺、創設、開發、設計
模仿、仿造、複制、抄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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