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家的常法。 唐 韓愈 《魏博節度觀察使沂國公先廟碑銘》:“提壃籍戶,來復邦經。” 宋 蘇舜欽 《論宣借宅事》:“今茲醫蔔庸流,濫有求請,煩瀆天聽,侵亂邦經。” 明 方孝孺 《慎思堂銘》:“昭揚大猷,樹之邦經。”
“邦經”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可從字義和典籍應用兩方面理解:
詞義解析
“邦”指古代諸侯的封國,後泛指國家;“經”本義為織布的縱線,引申為綱領、法則。“邦經”合指治理國家的根本法則或治國綱領,強調國家運行的核心規範與制度體系。該詞屬書面語,現代使用頻率較低,多見于曆史文獻或學術論述。
典籍例證
《周禮·天官·大宰》載:“以經邦國,以治官府”,其中“經邦”即治理國家之意,與“邦經”内涵相通。清代章學誠《文史通義》亦言:“史家之書,非徒紀事,亦以明道而垂邦經”,此處“邦經”特指維系國家秩序的根本法則。
現代延伸
當代語境中,“邦經”可引申為國家的憲法性文件或基礎制度,如學者研究中國古代政治時,會以《唐律疏議》等法典為“邦經”的具象化體現,體現法制對國家治理的框架作用。
參考資料
“邦經”是一個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在不同文獻中有所側重,以下是綜合解釋:
邦經(拼音:bāng jīng)指國家的常法,即國家長期遵循的根本性法規或制度。例如:
語義構成
使用場景
多用于古代文獻或曆史研究,描述國家治理層面的法度,如明代方孝孺《慎思堂銘》中“昭揚大猷,樹之邦經”。
其他解釋
部分現代資料(如)将其解釋為“國家的經濟狀況”,但此用法缺乏權威文獻支撐,可能為引申或誤讀。
邦經以“國家常法”為核心含義,需結合具體語境理解。若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漢語大詞典》或韓愈、蘇舜欽等古文原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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