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one's wife ***d] 古時以琴瑟比喻夫婦,故稱妻子死了叫斷弦
舅斷弦未續。——《聊齋志異》
亦作“ 斷絃 ”。 1.斷絕的弓弦;斷絕的琴弦。 晉 王嘉 《拾遺記·吳》:“神膠出 鬱夷國 ,接弓弩之斷弦,百斷百續也。” 南朝 陳 徐陵 《谏仁山深法師罷道書》:“乃知斷弦可續,情去難留。”
(2).指斷絕的弦音。猶言馀響。 北周 庾信 《怨歌行》:“為君能歌此曲,不覺心隨斷絃。”
(3).絕弦。斷絕琴弦。典出《呂氏春秋·本味》: 伯牙 善彈琴, 锺子期 聽之,即能知其意,“ 鐘子期 死, 伯牙 破琴絶絃,終身不復鼓琴”。 宋 蘇轼 《書文與可墨竹》詩:“空遺運斤質,卻吊斷絃人。”
(4).古以琴瑟調和喻夫婦和諧,故謂喪妻為斷弦。 唐 徐彥伯 《閨怨》詩:“煖手縫輕素,嚬蛾續斷弦。” 宋 鄭剛中 《答潼州宇文龍圖》:“自聞抱琴瑟斷絃之悲,日欲修慰。” 明 葉憲祖 《鸾鎞記·秉操》:“我有個兄弟新來斷絃,不如把來嫁與我兄弟。”《官場現形記》第三八回:“他是上年八月斷弦,目下尚虛中饋。”
(5).謂失妻。 唐 白居易 《得甲去妻後妻犯罪請用子蔭贖罪甲怒不許判》:“ 王吉 去妻,斷絃未續; 孔氏 出母,疏綱将加。”
“斷弦”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文化背景較為豐富,以下為詳細解釋:
喪妻的隱喻
古時以“琴瑟和鳴”比喻夫妻和諧,因此妻子去世被稱為“斷弦”。例如《聊齋志異》中“舅斷弦未續”即指喪妻未再娶。這一用法在詩詞中常見,如宋代鄭剛中《答潼州宇文龍圖》提到“斷弦之悲”。
字面意義
指琴弦或弓弦斷裂,如晉代王嘉《拾遺記》記載“接弓弩之斷弦,百斷百續”。
現代文學中,“斷弦”可引申為關系破裂或情感終結的象征,如“斷弦再續”比喻感情重歸于好。但需注意,其核心含義仍以“喪妻”為主,其他用法多為文學引申。
如需進一步了解典故或例句,可參考《拾遺記》《聊齋志異》等古籍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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