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代書寫用的薄木片。 漢 王充 《論衡·蔔筮》:“如蓍龜為若版牘,兆數為若書字,象類人君出教令乎,則天地口耳何在而有教令?” 唐 劉禹錫 《國學新修五經壁記》:“乃折堅木,負墉而庇之,其制如版牘而高廣。”
版牍是中國古代文獻載體的一種特殊形式,主要指用于書寫的木質或竹質簡片。根據《漢語大詞典》解釋,“版”原指木片,“牍”特指用于書寫的狹長形簡片,二者結合後泛指成編的簡冊或文書載體。這一形制在商周至秦漢時期廣泛應用,其标準尺寸約為一尺(漢代約23厘米),寬度多為3-5厘米,可縱向書寫單行或多列文字。
從考古發現來看,完整版牍多用于官方文書、律令抄錄及典籍編纂。1975年湖北雲夢睡虎地秦簡的出土實物顯示,标準牍片可容納約30-40個漢字,編聯成冊後形成完整文獻。《說文解字》注稱“牍,書版也”,說明其核心功能是文字記錄工具。漢代學者王充在《論衡》中記載“斷木為椠,析之為闆,力加刮削,乃成奏牍”,詳細描述了制作工藝。
現代文字學研究證實,版牍制度深刻影響了漢字書寫體系的發展。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北京大學藏漢簡等實物證明,不同規格的版牍對應着差異化的文書等級和内容類型。這類載體的使用直至東晉時期才逐漸被紙質材料替代,但其形制規範仍延續在曆代官方文書的格式要求中。
“版牍”是古代中國用于書寫的載體,其含義可從以下方面詳細解析:
“版牍”指古代書寫用的薄木片,未寫字的木闆稱“版”,寫字的則稱“牍”。它屬于我國最早的書籍形式之一,與竹簡(簡策)并列,但材質和用途有所區别。
現代漢語中,“版牍”可代指正式文書或文章,強調文字的權威性。
版牍不僅是古代重要的書寫工具,也承載了早期文獻記錄的功能,對研究古代文化史具有重要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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