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鬥耗的意思、鬥耗的詳細解釋

關鍵字:

鬥耗的解釋

曆代從水道運糧,每石另加米數鬥,隨漕起運,作為沿途耗折之用,謂之“鬥耗”。《資治通鑒·後周世宗顯德二年》:“上以漕運自 晉 漢 以來不給鬥耗,綱吏多以虧欠抵死,詔自今每斛給耗一鬥。”參見“ 耗米 ”、“ 雀鼠耗 ”。

詞語分解

專業解析

“鬥耗”是一個具有特定曆史背景的漢語詞彙,主要用于古代賦稅、漕運等涉及糧食計量與轉運的語境中。其核心含義指官府在征收或轉運糧食時,為彌補因自然損耗(如幹燥、揚塵、鼠雀偷食、運輸灑漏等)造成的損失,在法定征收量(如一鬥)之外額外附加的部分。以下是詳細解釋:

  1. 字義拆解與基本定義:

    • 鬥:指古代量器“鬥”,是計量糧食的單位(一鬥約相當于現代10升左右,具體容量曆代有差異)。
    • 耗:指損耗、消耗、虧耗。
    • 鬥耗:合指“按每鬥征收量計算的損耗附加額”。它并非糧食本身的性質描述,而是一種制度性附加,用以補償官方在征收、儲存、運輸過程中預估的糧食損失。
  2. 曆史制度背景(核心應用場景):

    • 在明清時期(尤其漕運制度中),“鬥耗”是“耗羨”的一種具體形式或計算基礎。耗羨是正稅(如田賦)之外附加征收的銀兩或實物,用于彌補征收、解運過程中的損耗及支付相關行政費用。
    • 征收方式:官府在向納稅人征收糧食時,會要求除了繳納法定的“正米”(如規定的一石)外,還需按一定比例(如每石加收幾鬥或幾升)繳納“耗米”。這個按“鬥”為單位計算的附加部分,即為“鬥耗”。
    • 目的:官方聲稱是為了覆蓋糧食在稱量(“鬥”有誤差)、晾曬、倉儲、長途運輸(如漕運)中不可避免的減量。例如,清代漕糧運輸中就有“正兌米”(交京倉)和“耗米”(補沿途損耗)之分,耗米常按正兌米每石加征若幹鬥計算。
    • 弊端:在實際操作中,“鬥耗”的征收标準往往過高,成為官吏盤剝百姓、中飽私囊的重要手段,是“耗羨歸公”改革前的一大弊政。
  3. 現代理解與引申:

    • 在現代漢語中,“鬥耗”一詞已非常罕見,主要出現在曆史研究或古籍閱讀中。
    • 其核心概念可引申理解為按單位計量額外征收的損耗補償金。在非曆史語境下,有時也用于比喻在交易或分配中按基本單位額外扣除的損耗部分。

權威參考來源:

“鬥耗”是古代中國(尤其明清)在糧食賦稅征收和轉運(特别是漕運)中,按法定計量單位“鬥”額外加征的糧食份額,用以名義上彌補官方在征收、儲存、運輸過程中的損耗。它是“耗羨”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具有特定的曆史背景,反映了古代賦役制度的特點及其弊端。在現代漢語中已罕用,主要作為曆史術語存在。

網絡擴展解釋

“鬥耗”是一個古代漕運相關的術語,具體解釋如下:

一、基本含義

指曆代通過水路運輸糧食時,每石(容量單位)額外加收數鬥米,作為運輸途中損耗的補償。例如運送一石糧食,實際會多征收幾鬥以抵消損耗()。

二、曆史背景與出處

該制度在五代後周時期被明确記載。據《資治通鑒·後周世宗顯德二年》所述,因晉漢兩朝未給鬥耗補償,導緻負責運輸的官吏常因糧食虧欠被處死,周世宗遂下诏規定每斛(十鬥為一斛)補一鬥損耗()。

三、相關術語

補充說明

“鬥耗”反映了古代漕運中應對運輸損耗的常規措施,屬于賦稅制度的一部分。如需進一步了解曆史細節,可參考《資治通鑒》相關章節或漕運專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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