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祭器。木制的叫豆,竹制的叫笾。《書·武成》:“丁未,祀于 周 廟,邦甸侯衛,駿奔走,執豆籩。” 蔡沉 集傳:“豆,木豆;籩,竹豆。祭器也。” 唐 包佶 《祀雨師樂章·迎神》:“惟馨展禮,爰列豆籩。” 明 李東陽 《郊壇分獻再得四渎》詩:“羽衣道士通儀節,白髮犧人説豆籩。” 清 戴名世 《敕授承德郎劉公墓志銘》:“生典型,死豆籩;葬同穴,有賢媛;固其藏,千萬年。”
“豆笾”是一個古漢語詞彙,特指古代祭祀或宴飨時盛放食物的兩種禮器。以下從漢語詞典角度詳細解釋其含義,并參考權威工具書及典籍:
豆笾(dòu biān)
古代祭祀、宴享時并用的兩種禮器。
二者常配套使用,合稱“豆笾”,是周代禮制中重要的祭器組合,象征禮儀的莊重與規範。
豆
笾
周代設“笾人”官職專司笾器,與“醢人”掌豆器并列,體現禮制分工(《周禮·天官·笾人》)。
“笾豆之事,則有司存”(《論語·泰伯》),指祭祀禮儀由專人負責,強調禮器使用的規範性。
豆笾并陳象征“豐潔敬神”,《禮記·郊特牲》載“笾豆之薦,水土之品也”,反映古人以自然産物敬奉天地祖先的信仰。
“豆笾”詞條明确其為“古代禮器,豆與笾的并稱”,引《明史·禮志》佐證其祭祀用途。
釋義強調二者在材質、功能上的互補性,并引《詩經·魯頌·閟宮》“笾豆大房”為例證。
商周墓葬出土的青銅豆與竹笾(或仿竹陶笾)實物,印證典籍記載(參考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中國考古學·兩周卷》)。
豆笾不僅是器物,更承載“禮”的象征:
詩詞中“笾豆有楚”(《詩經·小雅·賓之初筵》)形容陳列有序,後引申為禮儀周全。
資料來源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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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笾”是古代祭祀禮儀中使用的兩種重要祭器,其詳細解釋如下:
豆笾不僅是實用祭器,更是禮制符號,體現古代“食器分用”的祭祀規範。清代戴名世在墓志銘中用“死豆籩”表達對逝者品德的尊崇,可見其文化象征性。
注:因搜索結果權威性普遍較低,建議結合《周禮》《禮記》等典籍進一步考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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