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舊時官府對不能如期完成任務的公差施以杖責,然後再限日完成。《古今小說·沉小霞相會出師表》:“隻苦得批較差人 張千 、 李萬 ,一連批了十數限,不知打了多少竹批。”參見“ 比2較 ”。
“批較”是一個曆史性詞彙,主要含義來源于古代官府的行政制度,具體解釋如下:
該詞指舊時官府對未能如期完成任務的公差施以杖責,并再次限期完成的懲罰制度。這一做法體現了古代吏治中對任務執行效率的嚴格管控。
實施方式
公差若未在指定期限内完成任務,會先被杖責(即用竹闆等工具體罰),隨後官府重新規定期限要求完成。例如《古今小說》記載:“批較差人張千、李萬,一連批了十數限,不知打了多少竹批”。
曆史背景
該制度屬于古代衙門考核體系的一部分,類似術語還有“比卯”(即按期限核對任務完成情況)。通過體罰與追責結合的方式,強化公差執行力。
現代演變
當代已無此制度,但部分方言或文學作品中可能借用該詞表示“嚴厲催促”或“苛刻問責”,需結合具體語境判斷。
少數來源(如)将“批較”解釋為“對他人言行過于挑剔”的成語,但此說法缺乏廣泛文獻支持,建議以官府懲罰制度為主流釋義。
《批較》是一個漢字詞語,意思是挑剔,苛求,以小問題作為理由進行指責或批評。
《批較》的部首是手,共有8個筆畫。
《批較》一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尚書·洪範》:“大辂辂以載,小批較以翚。”其中“批較”一詞指的是小車上的裝飾,後來引申為挑剔、苛求。
《批較》的繁體字為“批較”。
在古代,漢字“批較”的寫法稍有不同,形狀較為簡化,但意思和現代寫法一緻。
1. 他經常對别人的細微錯誤進行批較。
2. 不要總是批較别人,要善于發現和肯定對方的優點。
批評、挑剔、指責、苛求
吹毛求疵、挑刺、苛刻、刁難
寬容、包容、寬大、退讓
【别人正在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