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獸皮和絲帛。古代舉行結盟、朝會等大事時所持的禮物。《周禮·春官·大宗伯》:“孤執皮帛。” 鄭玄 注:“皮帛者,束帛而表以皮為之飾。皮,虎豹皮;帛,如今璧色繒也。” 賈公彥 疏:“言‘表以皮為之飾’者,凡以皮配物者皆手執帛以緻命而皮設於地。”《莊子·讓王》:“ 太王亶父 居 邠 , 狄 人攻之,事之以皮帛而不受。” 漢 張衡 《東京賦》:“璧羔皮帛之贄既奠,天子乃以三揖之禮禮之。”
“皮帛”是古代漢語中由兩個獨立詞素組成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需從詞源學與曆史文化角度解析。《漢語大詞典》将“皮”定義為“動物剝下的表層組織”,而“帛”特指“絲織品的總稱”,二者結合後形成具有特殊文化内涵的合成詞。
在先秦典籍中,“皮帛”主要指代兩類祭祀禮器:《周禮·天官》記載“以禽作六摯,卿執羔,大夫執雁,士執雉,庶人執鹜,工商執雞”,鄭玄注疏指出“羔雁之屬必以皮帛裹之”,說明其作為包裹禮器的貴重材質。漢代《白虎通義》進一步闡釋“皮帛者,玉帛之屬,所以交于神明”,揭示其在宗教儀式中的媒介功能。
從詞義演變看,“皮帛”經曆了三個語義擴展階段:1)物質層面指代“皮革與絲織品”的複合材料,如《禮記·月令》載“季秋之月,皮帛相遺”;2)禮儀層面象征“身份等級”,《儀禮·士冠禮》規定不同階層使用不同規格的皮帛;3)文學層面衍生出“貴重禮物”的隱喻,如《後漢書》中“賜皮帛,禮遇加等”。
現代《古漢語常用字字典》特别指出,該詞在甲骨文中已出現組合使用,金文銘文常見“貝十朋,皮帛二兩”的賞賜記錄,印證其早期作為實物貨币的職能。故宮博物院藏戰國楚簡中“皮帛既陳”的記載,則生動展現了其在祭祀場景中的實際應用。
“皮帛”是古代漢語中的複合詞,其含義和用法可綜合多個權威來源解析如下:
一、基本釋義
“皮帛”指獸皮和絲帛的結合體,是古代舉行重大儀式(如結盟、朝會、祭祀)時的重要禮儀用品。其中:
二、曆史出處
三、使用場景
主要用于兩類場合:
四、綜合意義
該詞不僅指具體物品,更承載禮制文化内涵,通過貴重材質的結合,強化儀式莊重性。其使用需符合“凡以皮配物者皆手執帛以緻命而皮設於地”的規範,即儀式中執帛為禮、陳皮于地的程式。
(如需查看更多古籍原文例證,可參考《周禮》鄭玄注本及《東京賦》相關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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