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題有文字的闆狀标志。如匾額、牌號等。《宣和遺事》後集:“廟無牌記,其人但稱‘将軍’而已。”
"牌記"是古籍版本學術語,指古代書籍中記錄刻印信息的标識性文字,通常位于書籍卷首、卷末或目錄後。該詞最早見于宋代雕版印刷文獻,明代學者葉德輝在《書林清話》中系統論述其文獻價值。
從構成要素看,牌記主要包含三部分内容:刻書時間(精确到年月)、刻書機構(如官刻的"國子監"或私刻的"某某書坊")以及版權聲明(如"已申上司不許覆闆"字樣)。這種出版标識在宋代已形成固定格式,如現存最早的建安餘氏刻本《活人事證類方》即載有"嘉定丙子望日謹書"的典型牌記。
其核心功能體現在版本鑒定方面。清代版本學家黃丕烈在《士禮居藏書題跋記》中指出,牌記具有"證同異、辨真僞"的雙重作用。現代文獻學家李緻忠通過比對《中國古籍版本學》中記載的牌記案例,證實其内容準确性達97%以上。
該術語在曆史文獻中有"木記""墨圍"等别稱,明代萬曆年間書坊為防盜版,開始采用特殊裝飾紋樣圍框。值得注意的是,牌記信息可能存在商業誇大成分,如清代四庫館臣在《武英殿聚珍版叢書》編纂時,就曾發現部分書商虛标刻書年代的情況。
“牌記”是一個具有多重含義的詞彙,具體解釋需結合語境和用途:
文字标志物
指題有文字的闆狀标志,如匾額、門牌、招牌等。例如《宣和遺事》中提到“廟無牌記”,即廟宇缺少标識性匾額。
曆史憑證
在古代,官府使用小木闆或金屬闆作為憑證,這類标志物也被稱為“牌記”,具有官方認證性質。
類似現代版權頁
在古籍刊刻中,“牌記”又稱“木記”“書碑”,通常位于書籍卷末、序文或目錄後,記錄書名、作者、刊刻人、藏版人、刊刻時間及地點等信息,作用類似現代出版物的版權頁。
形式與功能
部分書肆會設計成墨圖記或特定形狀的牌子,兼具裝飾性和信息标注功能。
若需進一步了解古籍中的具體牌記案例,可參考文獻研究或雕版印刷相關專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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