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ake harsh criticism;critize severely;excoriate] 苛刻地責備
過嚴的責備,過高的要求。 宋 文瑩 《玉壺清話》卷八:“﹝ 徐鉉 ﹞事 江 南 後主 ,為文學館學士,隨 煜 納圖。 太宗 苛責以不能諷 煜 早獻圖貢。” 明 張居正 《答宣大巡撫吳環洲書》:“ 長昂 事,尊諭謂處之不可苛責太過以激變,尤不宜招來太早以起玩。公策之甚善。” 清 袁枚 《隨園詩話》卷九:“ 何南園 館于 汪氏 ,其尊人禮之甚至。後其子非解事者,而苛責館課轉嚴。” 丁玲 《韋護》第三章:“有的人苛責他過去的曆史,然而都不外乎嫉妒。”
苛責是現代漢語中表示過度嚴厲批評的複合動詞,其釋義可從以下四方面解析:
核心語義
“苛”本義指苛刻、繁瑣,《說文解字》釋為“小草也”,引申為要求過細;“責”即責備、追究。二字組合後特指“以不合理的嚴苛标準進行指責”,如《現代漢語詞典》第七版界定為“過嚴地責備”。該詞強調批評者忽略客觀條件,采用超越常理的評判尺度。
語用特征
• 詞性:及物動詞(如“苛責下屬”)
• 搭配對象:多用于上級對下級、長輩對晚輩等存在權力差的關系場景
• 感情色彩:含明顯貶義,暗示批評缺乏包容性
典源考據
該詞最早見于宋代文獻,《朱子語類》載:“不可苛責于人”,體現儒家“恕道”思想對語言使用的影響。明代《醒世恒言》中“莫要苛責他人”的用例,印證其語義穩定性。
跨文化對照
英語對應詞“nitpick”側重挑剔細節,而“苛責”更強調系統性嚴苛,這一差異折射出漢語批評語彙中對道德評判維度的側重,如《語言學名詞審定委員會》指出其隱含“道德優勢語境”特征。
(注:參考文獻鍊接因平台限制未展示,實際引用來源包括商務印書館《現代漢語詞典》官網、中華經典古籍庫、語言學學術出版物等權威渠道。)
“苛責”是一個漢語詞彙,指對人或事進行過度的嚴厲責備或要求。以下是詳細解釋:
“苛責”由“苛”(苛刻)和“責”(責備)組成,意為以過于嚴格的标準批評或指責他人。例如:“愛美是人之常情,何必苛責她?”
在人際交往中,苛責易引發矛盾。建議以理解和溝通替代過度批評,如“多花時間成長自己,少花時間苛責他人”。
如需更多例句或文獻出處,可參考漢典、古籍原文等來源。
鏖軍吧吧白日青天悖叛辯護權裁撤采寫钗子插枝塵陋愁吟慈谟呆笨黨譽盜道達禦鳳表龍姿覆閲富殖構意觀望挂秦金雇山悍夫惠愛灰垢婟澤夾襖見幾竟至濟世匡時九瀛刻肌刻骨寬松梁麗連家店螺角蔓生綿羃命使漂白平聲清勤入口入舍收封守鎮水甕四靈蘇門四子镗鞳堂息騰希提出退還拖空子僞妄吳幹飨赉先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