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人死後的第一個七天或第七天。 元 嶽伯川 《鐵拐李》第四折:“今天是俺哥哥的頭七,請了幾個和尚,買了紙劄,與哥哥看經。”《何典》第三回:“到得頭七裡,大前頭豎起棒槌接旛竿,請了一班火居道士,酒肉和尚,在螺螄殼裡做道場。” 巴金 《家》二九:“今天是 鳴鳳 的頭七……我想起她死得可憐,偷偷買點錢紙給她燒,也不枉生前跟她好一場。”
“頭七”是漢族傳統喪葬習俗中的重要概念,專指逝者離世後的第七日。這一習俗源于中國古代“七七祭”的信仰體系,認為亡者魂魄在七日内經曆輪回階段,而“頭七”被視為亡魂最後一次返家的日子,親屬需通過特定儀式引導其安息。
從儀式内涵分析,“頭七”包含三個核心要素:
《中華風俗志》記載,該習俗可追溯至南北朝時期的佛教“中陰身”理論,後與道教“煉度科儀”融合,至宋代形成完整祭祀體系。現代民俗學者将其視為“通過儀式”的典型,具有協助生者完成哀悼過渡、維系家族倫理的社會功能。
地域性差異體現文化多樣性,如閩南地區保留“過王官”戲劇表演,晉中地區延續“引魂雞”活禽祭祀,這些活态傳承已被列入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産名錄。
“頭七”是中國傳統喪葬習俗中的重要概念,其含義和習俗可綜合多個權威來源進行如下解釋:
“頭七”指人去世後的第七天,是喪葬儀式中第一個重要祭奠節點。根據古代文獻記載,《魏書》提到“七七”設齋習俗,而“頭七”是這一周期的起始階段。
該習俗融合了多種文化觀念:
頭七是“七七喪俗”的第一階段,後續還有“二七”“五七”等,共49天完成輪回儀式。這一傳統既是對逝者的哀悼,也通過儀式化行為幫助生者緩解悲痛。
如需了解具體地區的頭七儀式細節,可參考《儒林外史》等古籍記載,或查詢地方民俗研究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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