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 偶詞 ”。對偶之詞語。 南朝 梁 劉勰 《文心雕龍·麗辭》:“凡偶辭胸臆,言對所以為易也。” 羅惇曧 《文學源流·周秦諸子總論》:“ 孟 多單筆, 荀 多偶詞,駢散之源,亦開二派。”
偶辭(ǒu cí)是漢語修辭學術語,指通過對稱或對偶的句式結構增強語言表現力的修辭手法。其核心特征為句式工整、音節和諧、意義呼應,常見于古典詩文與正式文體中。以下從語義、分類及功能三方面詳述:
形式特征
偶辭要求上下句在字數、結構、詞性及平仄上相互對應。例如:
“浮光躍金,靜影沉璧”(範仲淹《嶽陽樓記》)
“浮光”對“靜影”,“躍金”對“沉璧”,形成視覺與動态的工整對照。
意義關聯
對偶部分需在邏輯或意象上形成互補、對比或遞進關系。如:
“少壯不努力,老大徒傷悲”(《樂府詩集》)
通過時間對比強調因果邏輯。
根據對仗嚴格度,可分為三類:
嚴對(工對)
詞性、平仄、典故均嚴格對應,如杜甫《絕句》:
“兩個黃鹂鳴翠柳,一行白鹭上青天”
“兩個”對“一行”(數量詞),“黃鹂”對“白鹭”(動物+顔色)。
寬對
僅保持基本結構對稱,如王勃《送杜少府之任蜀州》:
“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鄰”
“海内”與“天涯”均為空間詞,但平仄未完全拘泥。
流水對
上下句語義連貫如流水,如陸遊《遊山西村》:
“山重水複疑無路,柳暗花明又一村”
前後構成因果叙事鍊。
強化節奏韻律
音節整齊劃一,賦予文本音樂性。如《詩經·關雎》:
“參差荇菜,左右流之;窈窕淑女,寤寐求之”
四字句交替形成回環韻律。
深化意境表達
通過意象并置拓展詩意空間,如王維《使至塞上》:
“大漠孤煙直,長河落日圓”
幾何線條(直/圓)與自然景象(煙/日)交織出雄渾畫面。
增強說服力
議論文中通過正反對照凸顯觀點,如《論語·述而》:
“君子坦蕩蕩,小人長戚戚”
人格對比強化道德判斷。
權威參考來源:
(注:以上鍊接為相關著作官方出版頁面,非直接詞條鍊接,内容可溯源至原始文獻。)
根據多來源信息綜合,“偶辭”(拼音:ǒu cí)的含義及用法如下:
對偶之詞語
指在文學創作中使用的對偶修辭手法,即結構對稱、意義相關的詞語組合。例如南朝劉勰《文心雕龍》提到“偶辭胸臆”,強調對偶句的運用。
其他相關說明
如需更詳細例證或曆史演變,可查閱《文心雕龍》或語言學相關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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