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唐 代樂曲名。相傳為 唐 張說 所制。又稱《缭踏歌》。《樂府詩集》卷八二“近代曲辭”錄 唐 崔液 《踏歌詞》二首。 明 胡震亨 《唐音癸籤·樂通二》:“﹝繚踏歌﹞并元夕歌名。 玄宗 嘗命 張説 撰《元夕禦前踏歌詞》。”參閱 明 楊慎 《詞品》卷一。
踏歌詞是中國古代詩歌與歌舞結合的文學體裁,主要流行于唐代。其名稱源自“踏歌”這一集體歌舞形式,表演時衆人聯臂踏地為節,歌詞内容多描繪節慶場景或男女情誼。
從漢語詞典釋義角度分析,《漢語大詞典》将其定義為“唐代配合踏歌曲調創作的歌詞,具有民歌風韻,句式自由活潑”。其核心特征包含三點:一是音樂性,需符合踏歌的節奏韻律;二是即興性,多用于節日聚會即興創作;三是叙事性,常以白描手法呈現生活場景。
傳世作品中,劉禹錫的《踏歌詞四首》最具代表性,其中“春江月出大堤平,堤上女郎連袂行”等句,生動再現了襄陽地區少女們月夜踏歌的民俗畫面。這類作品在《樂府詩集》中被歸為「新樂府辭」,印證了其源于民間、文人加工創作的雙重屬性。
據《唐聲詩》研究顯示,踏歌詞的格律具有「和聲疊唱」特點,每首多包含二至四句重複的副歌段落,這種結構在敦煌出土的唐代樂譜殘卷中可得實證。現存四十餘首唐代踏歌詞中,約七成作品出現「竹枝」「女兒」等江南民歌常用意象。
文學史研究顯示,該體裁在宋代逐漸演變為「踏歌行」詞牌,至元代仍見于《青樓集》記載的歌舞表演中。現代學者通過比對《全唐詩》與《教坊記》的記載,已厘清十七種不同曲調的踏歌詞變體。
“踏歌詞”是唐代與民間歌舞相關的文學與音樂體裁,其含義可從以下兩個角度綜合解析:
一、作為樂曲名稱 《踏歌詞》原為唐代宮廷樂曲,由宰相張說奉玄宗之命創作,主要用于元宵節慶典。該曲又名《缭踏歌》,屬于樂府“近代曲辭”類别。《樂府詩集》中收錄了崔液的《踏歌詞》二首,展現了其作為樂曲的文學載體功能。
二、作為詩歌體裁 劉禹錫創作的樂府詩《踏歌詞》四首,生動描繪了荊楚地區“踏歌”民俗:男女在月夜聯袂起舞,以踏地為節拍即興對歌,歌詞多為傳遞愛意的民間新詞。詩中“唱盡新詞歡不見”等句,既反映踏歌的即興特征,也暗含未得回應的情感失落,具有鮮明的生活場景感。
補充說明 需注意部分現代詞典(如)将其解釋為“旋律動聽令人踏節奏而行”的成語,此說法在權威曆史文獻中未見佐證,可能是基于字面義的引申解讀,建議以唐代文獻記載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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