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謂使六鄉中州黨族闾與卒伍相聯合,以便互助,聯防聯保。《周禮·秋官·士師》:“﹝士師﹞掌鄉合州、黨、族、閭、比之聯,與其民人之什伍,使之相安相受,以比追胥之事,以施刑罰慶賞。” 賈公彥 疏:“‘州黨族閭比之聯’即是鄉合之事。” 孫诒讓 正義:“‘掌鄉合州黨族閭比之聯’者,《族師》雲‘五家為比,十家為聯;五閭為族,八閭為聯’即所謂聯也。若然,鄉合之法,止於二族二百家。其二黨十族,二州十黨,二鄉十州以上,家數太多,居裡較遠,則皆不為聯。”
“鄉合”的漢語詞典釋義
在現代漢語權威辭書中,“鄉合”并非一個獨立收錄的詞彙條目。其含義需從構成該組合的兩個單字“鄉”與“合”的本義及引申義入手進行理解,并需結合具體語境分析其可能的臨時組合意義。
“鄉”的核心釋義:
“合”的核心釋義:
“鄉合”的可能理解: 由于“鄉合”未被詞典作為固定詞收錄,其确切含義需依賴具體上下文。以下是幾種可能的組合理解方向:
結論:
“鄉合”不是一個标準化的現代漢語詞彙。其含義具有臨時組合性和語境依賴性。最常見的理解可能是“鄉村的聯合” 或“符合鄉村實際”,但這僅是推測。要準确理解其在特定文本中的意思,必須結合該文本的具體語境進行分析。
參考來源:
“鄉合”是一個具有曆史背景的詞彙,其含義可從以下兩個層面解析:
基本含義
指周代将地方行政組織(州、黨、族、闾、比)與軍事單位(卒伍)聯合,形成互助聯防的基層管理體系。這種制度通過戶籍與軍事編組結合,實現治安維護、賦役分配等功能。
文獻出處
源自《周禮·秋官·士師》:“掌鄉合州、黨、族、闾、比之聯,與其民人之什伍,使之相安相受。” 賈公彥注解稱“聯”即通過五家為比、十家為聯的層級結構,形成以族(200戶)為單位的聯防單元。
運作機制
以戶籍編組為基礎,如五家為“比”,十家成“聯”,通過逐級聯合實現區域聯防,同時配合刑罰慶賞制度保障執行。
在部分語境中,“鄉合”被引申為鄉親互助團結的精神象征,形容鄉村社區共同克服困難、協作發展的集體意識。這一用法強調鄰裡間的凝聚力,例如應對自然災害或推動社區建設時的協作場景。
注:古代制度釋義主要依據《周禮》及注疏,現代引申義多見于民間語境,兩者需結合具體上下文區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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