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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北選的意思、南北選的詳細解釋

關鍵字:

南北選的解釋

金 代初期制定的在 遼 、 宋 降區考選人才的一種臨時制度。《金史·選舉志一》:“﹝ 天會 ﹞五年,以 河北 、 河東 初降,職員多闕,以 遼 、 宋 之制不同,詔南北各因其素所習之業取士,號為‘南北選’……﹝ 天德 ﹞三年,併南北選為一。”

詞語分解

專業解析

南北選是中國古代科舉制度中的特殊考試形式,指宋金時期為平衡南北地域差異而采取的分區錄取政策。其核心内涵如下:

一、基礎釋義

指宋金兩朝按考生籍貫劃分南北區域,分别命題、閱卷或設定錄取名額的科舉制度。該制度旨在解決因南北教育水平、文化傳統差異導緻的取士失衡問題,确保政權在廣闊疆域内的統治穩定性。

二、曆史背景與制度特點

  1. 北宋起源

    宋太宗時期,北方長期戰亂導緻教育滞後,南方考生在科舉中占據絕對優勢。為平衡地域發展,朝廷首次将進士科考試分為“南榜”與“北榜”,按比例分配名額(如淳化三年進士科分南北卷)。

  2. 金朝制度化

    金世宗大定十三年(1173年)正式确立“南北選”制度:

    • 北選:面向女真等北方民族考生,考試内容側重騎射、律令;
    • 南選:面向漢族考生(含原北宋領土居民),沿用詩賦、經義等傳統科目。

      此舉既維護女真統治集團利益,又吸納漢族士人參與治理。

三、社會影響與演變

典籍參考

網絡擴展解釋

南北選是金朝初期為適應不同統治區域而設立的科舉取士制度,其核心内容可歸納如下:

  1. 實施背景 金滅遼和北宋後,為快速吸納漢族士人穩定新附地區(河北、河東),于天會五年(1127年)推行該制度。因遼、宋原有科舉體系差異較大,故采取分區考試策略。

  2. 制度特點

    • 地域劃分:以黃河舊道為界,實行南北分治的考試标準,而非按遼宋籍貫區分。
    • 考試内容:初期沿用遼、宋各自的科舉舊制,天眷元年(1138年)統一為經義、詞賦兩科,但仍保留南北分卷特點。
  3. 存續時間 作為過渡性政策,該制度持續至天德三年(1151年)被廢止,最終實現科舉統一。

  4. 曆史意義 反映了金朝在漢化改制過程中,對黃河南北地區采取差異化治理的策略,是研究金代民族政策與政治文化融合的重要案例。

注:若需查閱原始文獻或更詳細考據,可參考《金史·選舉志》及金元史研究專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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